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30日
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精神,進一步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就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中央及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聚焦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奮斗目標,落實“創新引領、綠色崛起、擔當實干、興贛富民”工作方針,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人才成長規律,把握職業特點,按照“服務發展、激勵創新,遵循規律、科學評價,問題導向、分類推進,以用為本、創新機制”的要求,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科學評價為核心、以促進人才開發使用為目的,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
(二)主要目標。力爭通過3年時間,基本完成工程、衛生、農業、會計、高校教師、科學研究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通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范、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
二、健全職稱制度體系
?。ㄈ┩晟坡毞Q框架體系。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職稱系列的增設、整合和取消等銜接工作。細化職稱系列專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醫藥、信息技術、航空制造、先進裝備制造、鋰電與電動汽車、文化暨創意、綠色食品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設置職稱評審專業。健全職稱層級設置,對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拓展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注重職稱各系列、專業、層級間的平衡有序,構建系列明晰、專業健全、層級完備的職稱框架。
?。ㄋ模┓窒盗型七M職稱制度改革。完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推進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實行分級管理、分類評價、定向使用。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行自主制定標準、自主開展評聘、自主發放證書,政府事中事后監管。啟動技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研究中專教師、工程、農業、科學研究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
(五)促進職稱與職業資格有效銜接。根據國家確定的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編制對應目錄,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專業、層級的職稱,可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已實行全國、全省統一考試的初級、中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減少重復評價。
三、完善職稱評價標準
?。﹫猿致殬I道德為先。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始終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用人單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倡導科學精神,鼓勵團隊協作,強化社會責任,堅守道德底線。對職業道德失范“零容忍”,對學術造假“一票否決”?! ?/p>
(七)注重創新能力評價。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對申報中、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工程、工藝美術等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對高校教師、科學研究等理論性強、研究屬性明顯的職稱系列,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論文數量,強化論文質量。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
?。ò耍┩怀鰳I績貢獻評價。注重考核評價專業技術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和實際貢獻,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橫向課題以及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案等納入評價指標,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克服唯學歷、唯論文等傾向。
?。ň牛┓诸愒O置評價標準。根據不同人才特點,分類設置評價標準。對基礎研究人才,側重評價其原創提出和解決重大科學問題能力、成果的科學價值、學術水平和影響等。對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側重評價其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及對產業發展的實際貢獻等。對工程技術人才,側重評價其提高工程質量、推動技術創新、解決技術難題、制定行業標準等方面的業績貢獻。對教育教學人才,重點評價其教育教學水平和培養學生實績。對醫療衛生人才,把會看病、看好病作為評價的主要內容,重點評價其臨床實踐能力。對財經人才,側重評價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行業引領作用、創造價值能力和創造經濟效益實績。對文化藝術人才,重點評價其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方面的業績貢獻。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職稱系列(專業)主管部門制定全省通用的評審條件,具備職稱評審權限的地方和單位可制定不低于全省通用的評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