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宿州市委批準,宿州市紀委監委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二級調研員楊寶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寶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征遷推進、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寶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寶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宿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宿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