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受損嚴重
這一撞,讓白色轎車的駕駛員蔡某晃過了神來。他說,自己本來想帶父母從泉州北到張坂,一路跟著導航走,導航在南安收費口提示“請掉頭、請掉頭”,鬼使神差地就在內廣場掉了頭,原路走匝道上高速,與尤師傅的車撞上了,不僅駕駛室的車門、后排車門都撞壞了,同車的父母親也受到了驚嚇。
接警后,泉州高速交警立即趕往現場。據出警的民警介紹,因為事故發生在下高速匝道,導致了后方部分車輛滯留。為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民警趕緊組織警力把事故車輛推到內廣場,并用警車將蔡某的父母先送到隊部安置。
經過現場勘查和雙方筆錄認定,蔡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2條第一項、福建省辦法70條第37項在高速公路逆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應負事故全責并且處以罰款200記12分的處罰。
回想當時的場景,蔡某感到一陣后怕,稱“當時也不知道腦子在想什么”,還好人沒事,要把教訓記一輩子。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駕駛員在高速路上應遵守交規,切不可逆行、倒車。若對路況不熟,經過收費站繳費時可向工作人員咨詢,發現錯過、走錯下高速匝道后,應繼續前行至下一收費站駛離高速出收費站外廣場后,方可調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