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物價局下發通知,對寧德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新收費標準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據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此次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將由0.8元/噸調整為0.95元/噸,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將由0.8元/噸調整為1.4元/噸。而對享受社會最低保障的家庭,暫按原收費標準0.8元/噸執行。
記者了解到,寧德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從2006年調整至今已10年,根據國家發改委、省政府“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部署,寧德市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進行了本次調整。
據測算,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后,對經濟社會整體影響不大。按照2015年寧德市中心城區用水情況分析,72.9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一階梯20噸/月內,調整后每戶月增支3元,年增支36元;8.7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二階梯30噸/月內,調整后每戶月增支4.5元,年增支54元;18.2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三階梯30噸以上,調整后每戶月增支約5元,年增支約60元。
而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上調0.60元/噸后,按2015年度非居民生活用水量998.08萬噸計算,全年增支598.85萬元,其中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全年增支120.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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