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發布《關于調整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的通知,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由原計劃10月14、15日,調整為11月18、19日,如有應試人員因考試時間變化,提出不參加考試的,其所繳納的報名費用將予以退還。具體內容如下:
滄人考發[2017]26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滄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有關文件冀人考發[2017]40號精神,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調整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由原計劃10月14、15日,調整為11月18、19日。考試科目、考試內容不變。準考證打印時間隨之調整為11月9-16日。各單位要通過網站、微信平臺或其他媒體渠道及時發布有關通知,對廣大應試人員進行有效告知,以便應試人員調整備考安排。
二、如有應試人員因考試時間變化,提出不參加考試的,其所繳納的報名費用將予以退還。原則上,應試人員可于10月16-20日,持身份證原件到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填寫《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退費申請》(見附件),集中辦理退費手續。申請退費應試人員所繳納的報名費用,將通過返還其用于網上繳費銀行卡的方式予以退費。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對應試人員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做好考務安排的調整,取保考試如期順利舉行。
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