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個體工商戶”)須于每月月底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市稅務局昨日提醒,個體工商戶可通過網絡申報繳費或上門申報繳費方式,按月申報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
為進一步改善個體工商戶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服務體驗,我市自本月1日起,對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進行優化,取消個體工商戶定期批量扣款征繳方式,統一按自行申報方式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申報繳費方式及時限: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雇工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雇主代扣代繳。
市稅務局提醒,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在辦理申報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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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費渠道
申報繳費渠道包括網絡申報繳費或上門申報繳費兩種方式。
1.網絡申報:個體工商戶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網站,登錄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廈門市電子稅務局)辦理申報繳費各項業務。目前暫未注冊電子稅務局的個體工商戶,可通過電子稅務局App完成賬戶注冊和實名認證,以確保可正常使用網絡申報方式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2.上門申報:個體工商戶也可攜帶業主身份證原件,在申報期內到各辦稅服務廳柜臺,填寫《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