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長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保證河流在較長的時期內保持河清水潔、岸綠魚游的良好生態環境。實施河長制,可以讓本來無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變成懸在河長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我國“水危機”嚴峻的當下,催生河清水綠的可行制度。
實施河長制邁出了從“部門制”向“首長制”的關鍵一步,就像“米袋子”首長負責制、“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一樣,“河長制”可以說是“水缸子”首長負責制。
推行河長制重要意義
全面深化實施河長制,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戰略,是加強我國河湖管理保護、保障我國國家水安全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發展綠色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是解決我國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
縱向上,實施河長制,各級河長形成治水“首長責任鏈”,橫向上,發展改革、財稅、水利、國土、農業、交通、環保、經貿、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各有分工,各具使命。限制向河湖排污、防治水體污染,嚴禁侵占河岸、亂采亂挖。河長制不僅負責河流水質達標,更是要管好整個河流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落實、河湖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放、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實施河長制主要目標
2017年,完成市、縣、鄉三級全面深化河長制實施方案、河長制組織構架和河長制辦公室掛牌工作;完成全市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調查,明確各河流的河長、河段長,并向社會公告,所有河流河長及各級河長辦工作人員到崗到位;啟動“一河一檔”河流檔案的建立,結合各河流現狀擬定“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建立、完善河長制各項日常管理、督辦督查、考核考評等制度及最美河流評選辦法和“十佳河長”考評管理辦法。
2020年,要健全河庫(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目標。主要指標是:
——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6.62億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系數提高到0.56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3立方米以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70%以上;新增恢復農田有效灌溉面積3萬畝,發展節水灌溉面積40萬畝;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0%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
——全市生豬年出欄總量控制在190萬頭以內,全面完成可養區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任務,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80%以上;全面完成不符合養殖規劃的網箱養殖清退;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農藥利用率、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提高到40%以上,當季農膜回收和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
——全市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整治,實現所有鄉鎮集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處置率達90%以上;全面完成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河道岸線和河岸生態保護藍線劃定工作。亂占亂建、亂排亂倒、亂采砂、亂截流等“四亂”現象有效遏制,河流斷面水質、水生態、水環境面貌明顯改善,省級以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8%以上,縣城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全市主要流域Ⅲ類以上水質比例達90%以上。
——全市建設安全生態水系650公里,水土流失率降至8%以內,完成封山育林17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73.87%以上,河道保潔實現全覆蓋。
——通過“最美河流”及“十佳河長”評選,促進保護、防治、冶理、修復等各項工作開展,全市主要河道基本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實現河面無漂物、河水無異味、河中無障礙、河灘無垃圾。
附:
[三明市級河長名錄]
[三明市流域河(段)長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