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物價局、三明市交通運輸局公布了我市非農村道路客運票價最高限價,重新規范了我市道路客運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公布的我市非農村道路客運票價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允許下浮,道路客運經營者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執行票價。具體票價如下:
三明市非農村道路客運票價表(縣際)
《三明市物價局 三明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公布三明市非農村道路客運票價的通知》
福建閩通長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規范道路客運站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服〔2016〕204號)文件精神,鑒于旅客站務費等收費標準作了調整,因此票價也需進行調整。現將我市非農村客運票價及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我省現行道路客運站15項收費項目中,取消補票手續費1項;客運車輛清洗清潔費、送票費和行包變更手續費3項實行市場調節價;車輛安全檢查費等11項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經營企業不得突破上限標準,允許下浮。重新規范調整后的我省道路客運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詳見附件1。
二、公布的我市非農村道路客運票價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允許下浮,道路客運經營者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執行票價。各線路班車客運票價,包括省際線路、市際線路、縣際線路,具體票價詳見附件2、3、4。
三、今后凡增加新線路班車或同線路班車變更車型,道路客運經營者應當根據《福建省汽車運價規則》的規定和計算辦法,填寫《福建省道路班車客運票價申報表》,按規定的價格管理權限,向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局申請重新核定票價。
四、本通知從2016年8月10日起執行。之前道路客運站收費管理相關規定與本文不相符的以本文為準。道路客運站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收費依據和“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明市物價局 三明市交通運輸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