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月15日訊 自稱“母親是集團大股東,父親是省公安廳高官”,三明26歲的男子邱某明在福州租豪車裝富二代、官二代,與6名女子網戀,詐騙23萬多元,盜刷其中一人信用卡4萬多元。
近日,福州臺江區法院判決邱某明犯詐騙罪、盜竊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6年3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另責令邱某明退出賠償款和違法所得合計21萬余元。
通過聊天軟件與多名女子戀愛
邱某明,三明清流人,今年26歲,大學學歷,無業。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他化名“邱石”,通過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加多名女子為好友。
“他說他母親是某集團的股東之一,父親是公安廳的高官,在福州還有兩套房產。”被騙女子李某說,兩人認識兩三天之后,邱某明就以同事住院等理由向她借錢。
“他說很喜歡我,想和我結婚,我們就戀愛并同居了。”被騙女子廖某說,同居的房子房租一個月1500元,邱某明都是以公司資金未到位等理由讓她先付房租。
被騙的葉某說,邱某明說自己懂一點風水,還約她見面幫忙看風水,但一直沒有幫忙,“說家里有很多豪車,艾瑪酒店也是他們家開的”。
為博得同情 說妻兒出車禍
與多名女子建立戀愛關系后,邱某明用各種手段騙取5名女子23萬多元,另外還趁一女子睡覺之機,偷走她的信用卡套現4萬余元。
被騙女子朱某說,2015年1月在陌陌上認識邱某明,后來邱某明向她哭訴他妻子、小孩出車禍死了,還遭朋友逼債。朱某開始不愿意借錢,后來看他可憐就借了4500元。當時,邱某明看朱某手上還有黃金手鏈,又叫她給他拿去抵押,朱某也給他了。
此后,邱某明又編出得癌癥要到國外看病等借口,糾纏朱某,向她借錢。朱某心軟,讓邱某明寫了借條后,借出3.5萬元。
被騙女子池某稱,她曾借給邱某明一部蘋果手機,后來發現邱某明用她的手機號碼在陌陌上注冊,賬號內有多名女性好友。池某與那些女子聊天發現,邱某明都曾向她們借錢,大家商量后,決定一起向邱某明討錢。2015年5月6日,葉某等人將邱某明扭送至派出所。(海都記者 曾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