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消除家庭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風險,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日前,市食藥監局發布《家庭自辦宴席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
該《注意事項》提示,集體聚餐及加工場所應在室內,注意排水條件、用電保障。加工場所要遠離污染源,有防蠅、防鼠、防蟲、防塵等措施,避免畜禽進入;宴席的工作人員應身體健康,無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穿戴干凈衣服和工作帽,隨時保持手部清潔,防止食品受污染;對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需進行留樣,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并做好留樣記錄。
《注意事項》要求,食品原料必須洗凈,且分類盛裝,食品做到生熟分開且燒熟煮透,配有足夠的成品分餐工序專用操作臺。宴席食品應即時制作及時食用,不得超過2小時,隔餐或隔夜的食品不宜再利用。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嚴禁采購使用過期腐壞以及“三無”食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非食用物質;餐具需清洗消毒,餐具洗凈后,要進行煮沸、蒸汽消毒,應保持100℃、10分鐘以上,或者使用高溫消毒柜、洗碗機等方法消毒。
《事項》還要求,嚴禁加工和食用生食海產品(如醉蝦、醉蟹及其他生腌海產品)以及河豚魚、織紋螺(麥螺)、野生蘑菇等高風險食品;不宜加工、食用涼菜(包括熟食鹵味、腌菜、土丁凍等冷菜)、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盡量不食用四季豆、白果、豆漿、鮮黃花菜等,確需要必須燒熟煮透。
此外,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識,自覺履行集體聚餐的報告義務,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應主動、及時、如實地將聚餐菜單、舉辦地點、預期參加人數等內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報告,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保障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記者 繆星 通訊員 陳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