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教師在解決城鄉教育公平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何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寧德市拿出了管用的實招。日前,市政府辦印發《寧德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辦法》,在提升師德水平、拓展補充渠道、改善生活待遇等多個方面推出具體措施。
今后,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將得到有效改善。寧德市將建立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鄉村教師除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外,將原享受的農村教師補貼調整為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標準予以生活補助,并逐年提高。各縣(市、區)將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補助額度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對連續在邊遠鄉村工作10年以上,符合所在縣(市、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無房教師,以家庭為單位,優先列入分配對象,解決住房問題。同時,利用鄉村學校閑置校舍,改建2000套鄉村教師周轉宿舍。改善教師住宿條件,配備淋浴室、熱水器等必要的生活設施,建設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學校食堂。
職稱評聘也將向鄉村學校傾斜。鄉村教師評聘高級職稱可不作課題研究、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對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準崗位數。
寧德市還將采取系列扶持政策,推動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其中包括,鼓勵城鎮優秀教師到鄉村任教。在實施“縣管校用”的前提下,城區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到鄉村學校,保留其在原學校所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所用職數按“縣管校用”統籌考慮,在鄉村學校任教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同等條件優先晉升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從2017年起,對已評未聘的城鎮中小學中、高級教師,調動到鄉村學校任教,且任教滿3年以上,可不占職數直接聘任,服務期滿6年,在本縣域內可保留原崗位等級。
完善城鎮教師鄉村學校任(支)教服務期制度,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支)教1年以上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經歷,2018年起縣鎮小學新任教師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經歷。
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校際交流制度,福安、福鼎、蕉城每年各選派30~50名教師(校長)到對口聯系縣支教1年,對口聯系縣每年各安排30~50名教師(校長)到福安、福鼎、蕉城優質校跟崗學習;東僑每年選派10名教師(校長)到柘榮支教一年,柘榮每年安排10名教師(校長)到東僑優質校跟崗學習。(記者 吳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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