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是否安全,有沒有農藥殘留?今后,在農產品流通監管上,我市將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到2020年,實現全市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個食用農產品銷售準入試點市場,準入品種覆蓋大部分在售食用農產品。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到2020年全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100%建立檢測室。
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在推進農產品流通監管制度建設上,我市將加強與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溝通協商,明確食用農產品準出和準入條件。在省食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將嚴格監督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履行各項義務,督促其認真查驗銷售者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復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加強食用農產品準入管理等。同時,督促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在銷售和儲存食用農產品時應符合有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設施、設備等要求,督促銷售者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質量安全自查、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停止銷售或者召回等制度,督促銷售者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感官性狀異常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用農產品并保存記錄。
根據計劃,我市將開展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準入管理試點工作。每個縣(市、區)選擇1個市場和部分品種開展準入工作的試點,通過市場準入倒逼生產管理,推動全面落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2017年7月全面實施準入管理。到2020年,實現全市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個食用農產品銷售準入試點市場,準入品種覆蓋大部分在售食用農產品。
此外,我市還將嚴格監督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履行質量安全責任。監督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用農產品儲存服務提供者履行各項義務。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建立檢測室,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工作。(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