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最新進展:今日下午1時30分,備受關注的王寶強與馬蓉離婚案將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據悉,王寶強本人將親自和律師張起淮一起出庭,馬蓉則不出庭!
近日,王寶強的代理律師張起淮接受了媒體的采訪,透露了一些關于離婚案的具體細節。針對這些此前大眾不知道的內幕,記者采訪了專業律師,這些細節是否會影響離婚案判決的走向?對于財產的分割將帶來怎樣的影響?
如馬蓉出軌證據確鑿王寶強可否要求對方凈身出戶?
王寶強代理律師張起淮16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經過調查,有關馬蓉與宋喆出軌,王寶強有事實證據,會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讓事實證據說話。
那么,如果“出軌”實錘放出,對于大眾十分關心的財產分割問題,將帶來怎樣的影響?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婚姻法務部部長張向龍律師說:“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法律意義上的‘出軌’與道德上的‘出軌’略有不同。一夜情、婚外情、開房的證據只能證明婚姻是否破裂,而出軌的證據則需要提供‘對方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持續了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王寶強方面是否能夠拿出這個證據非常關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與配偶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出軌’的法定過錯直接導致財產分割的減少或凈身出戶,是不可能的。”張向龍律師說。
張向龍律師表示,在公開判決的離婚官司中,出軌方有被法院判處支付6萬元精神撫慰金的先例。也就是說,“婚外情”等證據只能成為酌定的情節,而不是法定的證據。就算王寶強能夠拿出馬蓉法律定義上的出軌證據,也只能申請精神損害賠償,而不是直接影響財產分割,要求馬蓉少分或不分財產。
馬宋出軌又卷款轉移財產怎么判?
張起淮對媒體表示,“馬蓉卷走了王寶強的大部分財產,王寶強是借的錢打官司”這一傳聞是真實的,有關證據都會在法庭上出示。
馬宋出軌又卷款,性質十分惡劣,是否能成為馬蓉少分或不分財產的直接證據呢?記者終于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張向龍律師說:“夫妻婚后財產的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傾向于女方或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只有兩種情況能直接影響財產的分割,一是雙方有婚后財產AA制的約定,二是一方有惡意轉移、隱匿、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無過錯方可要求法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離婚時,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張向龍律師說,“在我接手過的離婚案中,有很多這種情況,根據性質的惡劣程度,財產二七分、三七分、四六分都有過先例,但是完全不分的情況還未出現過,應該說‘不分財產’的案例非常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轉移財產一方少分或不分財產,只針對轉移、隱匿的那部分財產,而不是全部的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