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曝馮軻出軌中戲學生吳思瀟:
張靚穎 馮軻
曝馮軻出軌中戲學生,昨日上午,張靚穎媽媽發表公開信,直指女兒未婚夫馮軻轉移財產,不值得女兒依靠。隨后,馮軻通過微博進行回應,稱財產為二人共同所有。事件還未平息,即有網友在微博爆料指馮軻有小三,張靚穎力挺稱前兩天一起吃飯是自己的好朋友。
馮軻 張靚穎
網友“一個老實人說實話”在微博爆料指曾親眼目睹馮軻與小三一起出入酒店,而馮軻更為小三刷卡買寵物貓,又出席該小三畢業典禮,直斥馮軻人品非可靠之人。另外有網友稱該小三是中戲學生,更曾是張靚穎粉絲。
微博名為“元気大二蠻D”的中戲女生,被傳插足張靚穎馮軻戀情,不過張靚穎已經否認。
10日凌晨,張靚穎在微博回應“小三”一事:“這件事就只是我的家庭溝通問題,請不要把無辜的女孩@元気大二蠻D牽扯進來編故事!yoyo 是我的好朋友,前兩天我們還在一起吃飯。那些根本就沒影的事情,請不要去捕風捉影損害一個小女孩的名聲!”這位微博名“元気大二蠻D”的網友疑似是在爆料中提及的中戲女學生。
張靚穎和馮軻
鳳凰娛樂訊 昨天,網曝張靚穎與馮軻將于11月9號在意大利舉行婚禮,已獲當事人證實。今天,張靚穎的母親張桂英女士發布了一封致社會公眾的公開信《我不想讓女兒再錯下去》,表示自己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女兒結婚的消息。張靚穎母親指出,馮軻不是一個可以把女兒托付終身的男人,明確反對張靚穎與馮軻的婚事。她表示準女婿馮軻欺騙張靚穎當了“小三”,甚至還侵吞張靚穎和她的公司股份。
張靚穎母親表示,張靚穎19歲時和馮軻結識,馮軻以包裝打造的理由接近張靚穎,認識不久后兩人就想要交往,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后來證實一切都是謊言。此外,馮柯還在沒有告知張靚穎的情況下,變更了公司股權。
今天中午,馮軻就此事在微博中進行了回應。他表示關于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他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張靚穎母親手中。
對于股權變更,馮軻表示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占40%,他表示,已經于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后財產,均歸屬于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并不影響自己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律師見證書
財產協議書
財產協議書
對于自己已婚之事,馮軻予以默認。他表示自己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一直住父母家里。
他表示,“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馮軻稱,自己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于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對于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而張靚穎為了保護馮軻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
馮軻微博全文:
在生活中,我已經改口跟靚穎一起叫媽媽,但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在本次回應中以靚穎媽媽稱呼。
首先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于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點解釋:
一,與媽媽關于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于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昨天的媒體搶先發布也純屬意外,原本我們這次婚禮是想低調進行,結果昨天被媒體搶先曝光。可以說,我們所有的親朋好友也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在此一并向各位親朋好友致歉。
二,關于財產問題。我已經于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后財產,均歸屬于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并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三,依然是關于財產問題。早在我們做這份財產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后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這份遺囑原本是屬于絕密文件,但靚穎媽媽于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險柜里看到這份文件,靚穎本人當時共同見證。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眾宣布:依然有效。
四,關于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里。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于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對于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并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并住在父母家里,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后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為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為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
五,關于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從少城時代注冊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靚穎是公司的最重要藝人,我們共同持有公司股權。在經過我們婚前婚后財產均歸屬雙方共同擁有的公證之后,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占40%,我占60%。我理解的是,無論我們分別占多少,只是為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關于靚穎的事業發展。為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制作和發行團隊,僅制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我們不計回報投入巨資,就是為了靚穎的夢想。
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于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為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產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后來,我們來到北京開始我們共同的事業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當中,我們有過爭執,有過疲憊,有過誤解,但我們還在朝我們的幸福走著,也已經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里,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于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夠獲得她的信任,能夠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以朋友們,共同為我見證!
張靚穎馮軻資料圖
馮軻微博截圖
騰訊娛樂訊 10月9日一封張靚穎母親張桂英女士的公開信在網上引起熱議,信中張媽媽明確反對女兒和馮軻的婚事,她表示馮軻騙了女兒當小三,而且生活作風不檢點。張媽媽還表示馮軻和女兒結婚只是為了控制女兒的財產并不是真正的愛女兒。
對此馮軻下午發長文回復,他表示首先要向張靚穎的母親道歉,之后他在文中對于張母的指責一一做出了回應,最后馮軻稱要用一生去珍惜張靚穎的好和她的善良。
原文如下:
在生活中,我已經改口跟靚穎一起叫媽媽,但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在本次回應中以靚穎媽媽稱呼。
首先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于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點解釋:
一,與媽媽關于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于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昨天的媒體搶先發布也純屬意外,原本我們這次婚禮是想低調進行,結果昨天被媒體搶先曝光。可以說,我們所有的親朋好友也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在此一并向各位親朋好友致歉。
二,關于財產問題。我已經于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后財產,均歸屬于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并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見附件)
三,依然是關于財產問題。早在我們做這份財產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后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這份遺囑原本是屬于絕密文件,但靚穎媽媽于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險柜里看到這份文件,靚穎本人當時共同見證。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眾宣布:依然有效。
四,關于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里。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于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對于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并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并住在父母家里,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后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為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為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
五,關于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從少城時代注冊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靚穎是公司的最重要藝人,我們共同持有公司股權。在經過我們婚前婚后財產均歸屬雙方共同擁有的公證之后,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占40%,我占60%。我理解的是,無論我們分別占多少,只是為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關于靚穎的事業發展。為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制作和發行團隊,僅制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我們不計回報投入巨資,就是為了靚穎的夢想。
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于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為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產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后來,我們來到北京開始我們共同的事業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當中,我們有過爭執,有過疲憊,有過誤解,但我們還在朝我們的幸福走著,也已經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里,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于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夠獲得她的信任,能夠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以朋友們,共同為我見證!
Michael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