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將至,很快將進入電商促銷的集中高峰期,也是引發價格糾紛的高發期。日前,本市價格主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提醒告誡300多家電商企業,嚴禁電商在“雙11”時的虛構原價、虛假打折、先提價后促銷等違法行為。在此期間,市發改委也將嚴格執法,對違法嚴重的電商將從重處罰。
為了更好地告誡電商企業,并提醒廣大消費者,市發改委整理了五大電商促銷時典型的價格違法案例。“雙11”促銷時,電商企業標示的“原價”,必須是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另一種典型價格違法行為,消費者也可進行舉報投訴,即賣家不履行價格承諾。如某電商銷售一款內衣,網頁宣傳:預售價65元,付定金10元,定金可抵20元,尾款支付應為45元。消費者按規則付定金后,“雙11”期間購買時支付尾款超過45元。類似這樣的情況,也屬于典型的價格違法行為。
另外,誘導交易、謊稱降價、先提價后滿減的價格行為,也同樣屬于違法,如:某電商11月11日宣傳頁面標示“史上最低價,僅限一天”,誘導消費者進行購買,實際上以促銷價連續銷售多天。遇到這些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舉報投訴。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針對電商企業“雙11”比較集中的價格投訴舉報,價格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時限辦理案件。對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示。(記者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