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增加人才的有效供給
2016年,原住建部連續發布15份行政處罰通知,對存在掛證行為的15名包括注冊建造師、建筑師、結構工程師等職業資格證持有者,給予吊銷注冊執業證書或撤銷注冊等處罰。
2017年,人社部印發《關于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通知》,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集中打擊掛證行為。
但尷尬的是,盡管國家加大監管力度,但這種行為依然屢禁不絕,難以根治。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認為,原因在于監管部門和企業信息不對稱,往往是出了問題,監管再“跟跑”。因此,他建議推進全國社保聯網。“只要跟蹤社保繳納情況,就可獲知具體人員的供職單位,如果與證件注冊單位不一致,就有掛證嫌疑。”
“當前對沒有出現重大事故的掛證行為,懲治往往是吊銷證書,勒令企業整改。”張曉梅認為,違法成本太低,應通過健全相關法規加大對掛證行為的追懲力度并建立黑名單制度,情節嚴重的個人在日后考證時可增加限制條款,企業也應在資質評定、承接項目等方面受到制裁。
“實行項目終身負責制后,現在掛證比以前少了。因此,加大追懲力度能立竿見影。”張曉梅表示,證書掛靠亂象反映出行業整體專業水平較低,人才缺口大。“持證人少,證書自然值錢。”她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掛證問題,還要加強人才培養,增加人才的有效供給。(記者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