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提前收取“保證金”違法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認為,大學生找兼職被騙,反映了部分學生勞動權益保障法律知識儲備不夠,自我識別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問題。
從案例材料看,這里面有兩個不合理的問題,一是“保證金”,二是工資“月結”。
關于保證金、保密金等。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本案中,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義向兼職人員收取“保證金”本身系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關于工資“月結”問題。通常而言,招收暑期兼職的用人單位與兼職人員之間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即我們常說的臨時工、小時工。這種勞動關系比較松散和靈活。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每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且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本案例中,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且以“月結”為借口推脫支付報酬義務,屬于違法行為。
■遇到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對于用人單位的上述行為,受騙大學生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進行舉報,要求有關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也可以向仲裁機關和司法部門提請司法救濟。
■如何防止被騙
首先,盡量簽訂書面合同,就工資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作出事前的明確約定。其次,簽訂合同時要核查用人單位的資質,可以上網查詢,也可以到用人單位辦公地點查看或要求對方出示營業執照。對于用人單位提出的保證金、押金等付費要求一律拒絕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此外,尋找兼職時建議結伴而行,預防遇到黑中介,遭遇人身危險。最后,要注意留存用人單位辦公地點信息、聯系方式和主要負責人員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一旦發現受騙,及時索賠并報警。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 記者 張靜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