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多
6月13日,記者在太原高新區國稅局采訪時,碰巧一位大學生正在向工作人員咨詢創業優惠的相關政策。
“我和幾個同學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培訓機構,我們公司剛剛運營不久,資產總額較少,從業人員也不多,盈利能力還不強,請問我們到底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呢?”翟一丁咨詢道。
今年24歲的翟一丁就讀天津某大學,修讀美術和設計專業,已經畢業1年了,今年4月,她跟6個伙伴在太原合伙開了一家培訓機構,培訓對象是5歲至12歲的小學生,培訓內容是畫畫與鑒賞以及計算機軟件操作。
對此,韓海金說,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涉及到多個稅種、多個層面,主要包括增值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及降低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并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可以免征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此外,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6月6日,《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又有了好消息,通知指出,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中,大學生創業成立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即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減按20%的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小翟從事的公司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自其申辦優惠政策起,可以免征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沒有想到,竟然可以享受這么多稅收優惠政策。免稅節省下的資金就可以用來擴大培訓規模,招收更多學生了。”小翟有些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