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入校嚴禁攜帶、使用手機和電腦,若發現一律沒收銷毀。”這是一條“老規矩”,但真這樣做,校方有權嗎?
因為把一臺價值2298元的平板電腦帶到學校玩耍被老師沒收,這學期開學時,綦江的徐先生專程找到小孩所在的學校,但沒想到,電腦真的被學校銷毀了!
徐先生的平板電腦發票。 當事人提供
投訴 2000多元平板被學校銷毀
昨日,徐先生向重慶晨報966966公眾服務熱線投訴稱,今年2月,因為小孩的平板電腦被學校沒收,徐先生專程找到了學校了解情況。
徐先生稱,他的小孩就讀于綦江石角中學,事情發生在2015年9月。2013年時,他給小孩購買了一臺價值2298元的三星平板電腦,結果,小孩把電腦拿到學校去玩,被老師發現后沒收了。
平板電腦究竟為何被沒收?從孩子的只言片語,徐先生得知,是因為在學校玩電腦。孩子住校,平時只能依靠老師嚴厲管教,再加上現在很多孩子沉溺網絡不能自拔,學校下達“禁機令”,對于家長們來說,是堅決支持的。想到事情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徐先生希望學校將電腦歸還家長。
但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找到學校后,校方卻明確表示,電腦已經被銷毀了!
“學校為什么沒有通知家長?”徐先生質疑,電腦畢竟是私人物品,學校有權這樣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