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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老師不敢上項目,顧忌的是學生鍛煉受傷后可能引發的糾紛。
一位體育老師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有一次,他給五年級學生上課,一名學生在跑50米時摔倒了,當時他詢問孩子是否受傷,孩子表示沒事,但回班后胳膊紅腫,班主任打電話告知了家長。后來,家長不依不饒,先是埋怨老師沒在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到醫院,之后又說自己孩子是當空軍的料,受傷會影響將來當兵。這位體育老師無奈,只得三天兩頭上門賠不是,直到家長消了氣。
據了解,學校碰到這種糾紛,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有的會由學校支付孩子的醫藥費等花銷,但有的學校會讓體育老師自己承擔后果,無形中給體育老師帶來壓力。
為避免糾紛,很多體育老師只好在不違背教學大綱的前提下自行降低風險。比如大綱中規定有體操教學內容,但老師們不再上單、雙杠項目,只用前滾翻、后滾翻、橫叉、豎叉等相對簡單的動作替代。就連最常見的冬季中長跑項目,很多學校也要在開跑之前下達“家長告知書”,讓家長確認孩子是否能參加這項運動,以免出事兒之后再被“找后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