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防止網絡沉迷來說,網上內容管理是上游,也是前提。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公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多數媒體在報道這一消息時,不約而同抓取了草案中的同一條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虐待、脅迫等非法手段從事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活動,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有媒體樂觀預測:毆打、電擊、藥物、體罰等,在各種網戒學校“大顯神通”的針對網癮少年的戒癮手法,將有望徹底消失。
上升到“條例”層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總要關注方方面面,如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網絡防沉迷與上網權利保障、網上內容管理、個人信息保護、防范網絡欺凌,是此次立法所要解決的五大問題。
媒體聚焦網絡防沉迷,有近年來陸續(xù)曝光的個案為基礎,富有沖擊力的新聞故事在公共輿論場上更易傳播,這也是媒體議程設置的必然。采取虐待、脅迫 等非法手段干預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當然應為立法所禁止。但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規(guī),有它自在的邏輯結構和完整的規(guī)范體系。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來說,首先是上網 權利保障。當上網成了一項基本人權,網上內容管理就變得關鍵而迫切。
相信很多人都對蘋果應用商品里的“評級”有些印象——盡管多數人可能并未特別關注。國人最為熟知的社交軟件QQ在蘋果應用商店里被評為 “12+”,理由是:偶爾/輕微的成人/性暗示題材;偶爾/輕微的色情內容或裸露。另一款社交媒體軟件微博則被評定為“17+”,因為微博“無限制網頁訪 問”。以蘋果應用商品的評級標準,國內多款現(xiàn)象級、國民級應用都應在“16+”甚至“18+”,雖然輿論呼吁日久,但迄今為止,國內智能手機應用商品的評 級工作仍未啟動。
對應用或內容進行評級,并不是可有可無的工作。相反,它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至關重要。我們倡導未成年人應“綠色上網”,但放眼看去,中文網絡輿論場上 “綠色”覆蓋率還遠遠不夠。一些主打“智能匹配”的資訊類應用,在缺乏未成年人特別保護的前提下,“精準投放”不但無助于網絡生態(tài)的風清氣正,反會讓一些 好奇的未成年人在偶然點擊了暴力或色情信息之后,就陷入到頻繁遭遇這類信息“轟炸”式推送的糟糕境遇。
近年來,經過網信等職能部門的持續(xù)發(fā)力整治,網上“兒童不宜”的內容雖大大減少,但低俗化、成人化、渲染暴力、歧視等內容仍然屢禁不絕。這些內 容,有的在成人世界里應該容忍,但在未成年人的世界中卻應隔絕。如何通過評級等行之有效的辦法,將不良內容隔絕在未成年人可接觸到的范圍之外,對立法來說 是個巨大的挑戰(zhàn)。
相對于防止網絡沉迷來說,網上內容管理是上游,也是前提。媒體關注下游,但立法注定不能只在下游發(fā)力。作為一個整體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也必須在一個科學的、系統(tǒng)性的立法方案中來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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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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