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家住西安城北的雷女士兒子今年剛上小學,“有時候不僅是語言,老師在和家長溝通時,也很容易讓孩子產生壓力。”她舉例,“每次有學生忘記帶紅領巾或者作業完成的不好,老師就會把這些孩子叫到講臺上,拍一張合影,然后發到家長群中。這也是一種軟暴力。”
此外,不少家長反映,“蠢貨”、“你為什么這么笨”、“你們班的人最差了”這一類型的語言,在校園中是更普遍的語言暴力。
一份調查表明,接受調查的小學生中有16%的學生經常受到教師語言暴力,另一份調查則表明,41%的小學生、65%的初中生、54%的高中生認為老師的語言暴力會傷害自己和同學的人格尊嚴;51%的小學生、72%的初中生、39%的高中生認為老師的語言暴力給其造成了心理傷害。
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和教育規章中,能夠看到對教師行為包括語言的一些限制性規定,但沒有明確將禁止語言暴力納入其中,相關條款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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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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