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法律 風險 謹慎
常常有人調侃“在國外端盤子也能養活自己”。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同的國家,對留學生打工有著不同的規定。在美國留學的學子,拿的是學生簽證,而持學生簽證者是不允許到社會上做兼職的,僅能在校園內做兼職。在意大利,申請正規的兼職需要到政府備案,而且要與用工方簽訂長期用工協議。
因為沒有正式的工作合同,一些在餐館打工的學子都是在“打黑工”。李東說:“這種兼職沒有保障,是存在一定風險性的。同時,由于不簽合同,工資也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低。如果要選擇兼職,還是要按正規的渠道去謹慎選擇。”
另一方面,有些公司以“收獲實習經驗”為幌子,不給工資,讓學子名為實習,實為兼職。這種學生付出勞動,公司卻不給予報酬的情況在一些國家是違法的。
總之,海外學子選擇兼職一定要在當地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不能糊里糊涂地走入誤區,更不應抱著僥幸心理打上“黑工”。要始終牢記遠渡重洋的初衷,以學為主,兼職為輔才是上策。(駱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