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為了吸引顧客關注廣告,在廣告語的使用上打了“擦邊球”。近日,某房地產商因“廣告用語有違社會良好風尚”被集美工商局立案調查。
2015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灌口某房地產為吸引更多人關注其樓盤,專門策劃了名為“飯罪計劃”的活動,以“飯罪計劃,白吃有理,XX買單”為標語,號召市民網上報名贏取免費午餐機會。集美工商局表示,雖然這個活動本身并無問題,但該房地產商利用諧音“飯罪計劃,白吃有理”進行炒作宣傳,未顧及其諧音“犯罪”、“白癡”等音義會造成引人對號入座的現象,存在不尊重消費者的嫌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灌口工商所已責令該房地產商刪除廣告及報道,消除后續影響。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不要為了吸引廣大群眾的眼球,而使用不當的廣告用語,例如諧音等,當心被監管部門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