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江鈴陸風,偏偏要把自己“扮”成路虎;車子“身背”45條違法記錄、要扣114分,車上駕乘人員還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7日晚至8日凌晨,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快速路中隊與思明特警在成功大道梧村轉盤至明發廣場路口聯合組織夜查,共檢查車輛318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22起,其中有兩起違法行為可謂“奇葩”。
越野車前面的標志是路虎,后面卻是陸風。
“假扮”路虎穿了幫
謊報身份險被拘留
7日22時20分,民警發現一部藍色越野車,車前標志寫著“RANGE ROVER”,車后卻又有“LAND WIND”的標志。民警一比對該車行駛證,發現該車的“真身”其實是江鈴陸風,而且該車還有19條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司機謝某一開始說自己沒帶駕駛證和身份證,報出名為謝某駿的身份證號碼。
民警一查,謝某駿并未取得駕駛證。一聽說要被依法處行政拘留,謝某馬上坦白,自己其實叫謝某荃,有駕駛證,但已被記滿12分,才謊報他弟弟的身份證號。但他一時心急,忘記弟弟根本就沒有駕駛證。謝某荃因在本市5次以上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擅自改變已登記機動車特征等違法行為,被罰款5200元,扣留機動車。
45條記錄要扣114分
駕乘人員說“這些分不算啥”
7日23點15分,民警查獲一部黑色斯巴魯,有45條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大部分是超速和壓實線,記分高達114分。
司機陳某說自己正在處理違法記錄,但因記分太多,一時沒法處理完。車上一名乘客卻說這點分不算什么,還問民警需要多少本駕駛證才能扣完114分。民警現場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陳某本人攜帶證件去指定窗口接受處理,并做好重考科目一的準備。
【同步】
熒光劑噴車牌
躲避監控拍照
用熒光劑噴車牌,為的就是產生反光,夜間交通違法的時候不被監控抓拍到車牌號。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快速路中隊在成功大道出島方向梧村轉盤開展例行檢查,就查到這么一個“使歪招”的司機。
昨日上午11時12分左右,民警發現一部灰色小轎車發出巨大的轟鳴聲。經查,該車經過非法改裝,發動機進氣系統和電源穩壓系統被改造,前后車燈換了,甚至輪轂和輪胎也被改動了。細心的民警還發現,該車前后車牌上都被噴涂了熒光材料,這樣在交通違法時監控就無法拍照識別車牌。最后,司機陳某因擅自改變已登記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和遮擋機動車號牌,被記12分、罰款5500元,車輛也被依法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