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曝光】
3月16日9時12分,南安交警在江北大道進行路檢時,查獲位某駕駛的閩C56***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裝載混凝土,有超載嫌疑,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引導至柳城加駿地磅進行稱重核定。經查,該車核定載質量為11000kg,稱重核定的實際載貨的質量為22400kg,已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因當事人位某不能立即消除違法狀態,執勤民警現場扣留該貨車,并對駕駛人位某處以罰款1500元,記6分的處罰。
3月16日9時10分,南安交警在江北大道進行路檢時,查獲肖某駕駛的閩C27***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裝載混凝土,有超載嫌疑,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引導至柳城加駿地磅進行稱重核定。經查,該車核定載質量為9270kg,稱重核定的實際載貨的質量為29840kg,已超過核定載質量3倍以上。因當事人肖某不能立即消除違法狀態,執勤民警現場扣留該貨車,并對駕駛人肖某處以罰款1500元,記6分的處罰。
3月21日晚上10點半許,晉江交警執勤人員在馬坪往羅山方向,查獲2部載煤的渣土車,分別超載30%和73%,交警部門依法對兩部車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3月21日11時許,晉江交警執勤人員在疏解公路貞茂燈控查獲一輛闖紅燈的渣土車,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15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