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6日,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第14號)發布,全文內容如下: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
(第14號)
為保障轄區居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產生活便利,在堅持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前提下,全區小型經營門店(小餐館、小食品店、小超市、小理發店、小藥店等“五小單位”)“一照兩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齊全,且符合復工防控措施要求的,可向所在社區申報審核,分期分批分類有序開業。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一、防控準備
1.做好人員排查。從省外進入豐澤區的店主和員工,要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健康管理;已在豐14天及以上的店主和員工,要及時做好體溫和自身健康狀況監測并記錄。
2.儲備防疫物資。開業前要足額儲備口罩、紅外線測溫儀、75%酒精、84消毒液、快速手消毒液、0.5%過氧乙酸等防控物資。
3.全面清洗消毒。每天對店內進行全面清潔和消毒。
4.完善相關設施。在店內設置洗手設施,配置洗手液;配置廢棄口罩收集桶,廢棄口罩應投入集中收集點。
二、防控措施
(一)共性要求
1.重宣傳。積極開展新冠肺炎預防相關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在經營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未配合測量體溫的消費者禁止其入內。
2.防聚集。消費者和從業人員保持一定距離,消費者排隊間隔須1米以上。鼓勵送貨上門,引導消費者即買即走,推廣“零接觸店外購物”模式,在門店門口設置隔離柜臺,在隔離柜臺放置付款二維碼,經營者根據消費者購物需求將所需商品放置在隔離臺,經消費者掃碼付款后取走商品。
3.測體溫。店主和員工每天自測體溫2次,并做好記錄。對進入店內的來往顧客進行體溫測量,額溫高于37.2℃的顧客禁止入店,發現發熱等癥狀以及重點地區人員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
4.戴口罩。所有從業人員及顧客必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員禁止入內。
5.勤洗手。從業人員在經營期間、餐前便后、接觸可疑物后,應及時洗手,避免用手直接揉眼。
6.常通風。加強經營場所的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減少使用空調,定時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
7.多消毒。對經營場所、廚房、餐廳、廁所等區域每天進行消毒。
8.保整潔。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并清運。加強垃圾桶等盛裝容器清潔,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
(二)具體行業細分要求
1.小餐館。①禁止包廂服務,餐飲服務單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②嚴禁集體聚餐,只能打包外帶或外賣配送;③外賣配送一律采取“無接觸配送”方式,并加貼“食安封簽”。
2.小理發店。①必須實行預約服務,應公示服務時間和服務電話,不預約、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接待;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得在現場等待;③實行快剪,不洗不吹或使用一次性毛巾,對理發工具等用品做到一人一消毒;④對顧客逐一進行詢問、體溫檢測并登記,發現發熱等癥狀以及重點地區人員一律不得接待,并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
3.小食品店、小超市。可容納10人及以上的商店應安裝云監控系統實行實時監控。顧客必須分人次有序進出,排隊結賬時人員須間隔1米以上。
4.小藥店。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含有可待因、麻黃堿、對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噴托維林、布洛芬十種成分的退熱、止咳藥;嚴格落實購買退熱止咳類藥品人員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對購買退熱止咳類藥品的人員,藥品零售企業應引導其及時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三、疫情處置程序
1.從業人員出現發熱(額溫大于37.2℃)、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癥狀,主動向所在地街道、社區報告,及時到就近定點發熱門診就診。
2.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后,應立即停止營業,并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上述復工復產的小型經營門店主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主動接受主管部門和所在街道、社區監督檢查,不符合防控要求或經舉報查實出現違規情況的將責令關閉整改。
舉報電話:12315,0595-22506097。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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