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
落實省十一個“一律”具體措施匯總
1.從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入豐人員(含到過上述地方的人員),一律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從入豐之日算起,下同)。(第12號通告第1條)
2.近兩周內從湖北等重點地區返鄉、返校、返崗等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應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健康情況、接受健康管理,主動居家隔離觀察14天。(第1號通告第5條)
3.對省外疫情重點區域進入豐澤區人員一律勸返,如執意入境者,必須隔離觀察14天。區內人員一律不去該區域,若執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離觀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登記。(第10號通告第2條)
4. 經流行病學調查,確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輕癥病例、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檢測陽性等5種類型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定點集中,單間硬隔離。(第12號通告第3條)
5.密切接觸者的共同居住家屬或同房屋共同生活者,除一人實施居家觀察外,其他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定點集中,單間硬隔離。(第12號通告第4條)
6.對上述五種類型病例(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輕癥病例、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檢測陽性)的密切接觸者以外的一般接觸者一律實施14天的自我觀察和醫學隨訪,期間少外出、嚴格限制與他人接觸。(第12號通告第5條)
7. 2020年2月4日16時起至2月18日24時,請全區居民群眾自覺做好居家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外出。除采買生活必需品、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的人員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員盡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員應按規定落實戴口罩等基本防護措施。外出采買人員(原則上每戶1人)不扎堆購物,不聚眾聊天,不逗留閑逛,采購完生活物資后即刻歸家。(第10號通告第1條)
8.“紅事”一律停辦;“神事”一律不辦;“白事”一律簡辦,并于2小時內向社區報備,社區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管。(第12號通告第8條)
9. 疫情期間,各街道、社區群眾自發組織的各類民俗活動和其他節慶活動停止舉辦;廣大居民群眾應自覺減少外出,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第5號通告第3條)
10.近14天內由居住地外的縣(市)返回的人員,一律須在1個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的社區報告,并承諾報告的真實性。(第12號通告第6條)
11.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必須及時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并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一律視情況對社區、小區、居民小組、住宅樓單元實行精準的封閉式隔離。(第12號通告第7條)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