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澤區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試行辦法
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述創意產業企業是指主要經營范圍為創意設計、數字服務創意、文化創意和時尚設計及咨詢創意等創意產業領域的企業。
?。ㄒ唬﹦撘庠O計――重點發展工業設計、新材料應用設計、工藝美術研發設計、建筑設計、室內設計等領域。
?。ǘ底址談撘猕D―重點發展動畫動漫及網絡游戲、軟件設計、互聯網信息服務、數字化內容制作、傳播能力設計、數字移動多媒體服務等領域。
?。ㄈ┪幕瘎撘猕D―重點發展文化旅游創意、廣播影視制作、廣告企劃服務、傳統文化民俗藝術傳承與提升等領域。
(四)時尚設計及咨詢服務創意――重點發展時尚設計、形象設計、管理及咨詢服務等領域。
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辦或新引進創意企業加快發展
對新辦或新引進的文化創意、設計服務等創意企業(在豐澤轄區工商注冊時間不超過三年的,含三年),自區創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創意辦”)認定當年起,連續給予兩年的場地(自用)租金補助:第一年補助50%,第二年補助30%;對地方稅收有貢獻的,自認定當年起,按其年實際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給予兩年補助:第一年補助100%,第二年補助50%。
企業開辦后,其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豐澤區審批權限范圍內的部分,自認定當年起連續兩年可全部返還。
鼓勵引進知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對國內外知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或獲省級以上創意評選、競賽活動重大獎項,或具有大型創意題材項目的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扶持。
(二)支持現有創意企業提升壯大
對現有文化創意、設計服務等創意企業(在豐澤轄區工商注冊時間超過三年的),自區創意辦認定當年起,按其年實際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給予兩年補助:第一年補助50%,第二年補助30%。
支持現有創意企業申報示范單位。對獲評國家、省、市、區級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10萬元、8萬元,同一企業分獲不同認定的,依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獎勵。被認定為區級以上(含區級)“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的企業,自被認定當年起兩年內,按其年新增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予以全額補助,對同一企業分獲不同級別認定的只獎勵一次。
(三)鼓勵老廠區老廠房以及寫字樓、底商樓宇等改造發展創意產業園區(基地)
對利用老廠區、老廠房、舊倉庫、傳統文化街區以及寫字樓、底商樓宇等存量房產資源和可利用的歷史建筑進行保護性改造和開發、建設創意產業園區(基地)的,自區創意辦認定當年起,給予項目開發單位連續兩年獎勵,獎勵標準為:園區(基地)內的創意企業當年所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的30%。
?。ㄋ模┲С謩撘馄髽I加大研發服務和自主創新投入
加大創意企業自主創新投入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創意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加強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有利于創意產業發展的產權制度,加強數據保護,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
?。ㄎ澹╅_展企業“助保貸”等金融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支持創意產業與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金融產品。支持創意企業納入“小微企業助保貸”等服務范圍,保障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融資需求。
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創意企業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對擔保公司為豐澤轄區的創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按年度擔保業務額的16‰給予風險補償。
支持有潛力的創意企業做大做強。鼓勵通過資本運作、引進戰略投資者、吸納社會資本等形式籌集發展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意企業改制上市融資。
(六)強化創意產業人才支撐
為創意產業人才在豐澤創業就業提供良好的條件,優先解決企業場地租賃、無形資產入股、科研項目申報、貸款貼息、稅收減免、子女入學、住房安居等方面需求。鼓勵引導創意產業人才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豐澤區創意產業人才認定,對經區創意辦牽頭(區人社局配合)初審、區委人才辦審定并在管理服務期內的各層次創意產業人才,子女入學按照《豐澤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實施方案》(泉豐委人才〔2017〕8號)執行,醫療保健按照《豐澤區高層次人才享受醫療保健待遇實施方案》(泉豐委人才〔2017〕7號)執行,其他專項扶持辦法按照區政府另行制定出臺的創意產業人才政策執行。
支持創意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等聯合建立創意產業人才實訓基地,培養創意產業研發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人才。建立掛鉤聯系創意產業人才工作制度,定期開展走訪慰問,為創意產業人才解決實際困難。
?。ㄆ撸┲С峙嘤桶l展創意產業市場
加大對創意和設計產品服務的政府采購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購中文化創意產品的比重。凡納入豐澤區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采購創意類產品和服務時,原則上同等條件下應首購、訂購和優先購買豐澤區創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對創意企業參加由政府主管部門舉辦的全國性博覽會,經提前向區政府相應部門申請獲得認可并向區創意辦備案的,給予每個國際標準展位展位費100%、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補貼。對由政府主辦、創意企業承辦的文化創意大賽,經事先向區創意辦備案并獲認可的,每次給予承辦創意企業一次性補助,補助標準按主辦單位為國家級(含國家部委和行業協會)、省級(含省級部門和行業協會)、市級(含市級部門和行業協會)、區級(含區級部門和行業協會)分別給予補助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