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湯先生在三明市12345便民服務平臺問:本人4月4日16時30分左右將車輛停于梅列區五一大酒店門口停車位,并繳納了15元停車費,收費員當時開具了5元停車費票據。次日14時許,我取車時收費員再次要求收取15元停車費,并未提供票據,這是否屬于亂收費呢?
梅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4月10日回復:梅列區城區道路臨時占道停車收費管理嚴格按照《三明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明價〔2012〕65號)執行。收費時段:每日早上7:00至夜間22:00(夜間22:01至次日6:59不收費)。收費標準:實行按時計費,停放15分鐘內免費。繁華地段停車收費標準:停放2小時以內(含2小時)每車位5元,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每日每車位最高收費15元。一般地段停車收費標準:停放2小時以內(含2小時)每車位4元,每超過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每日每車位最高收費12元。偏遠地段停車收費標準:停放2個小時以內(含2小時)每車位3元,每超過1小時加收0.5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每日每車位最高收費9元。
經對接星宮園物業有限公司了解具體情況,相關公司負責人表示將加強組織員工培訓學習,要求路段收費員做好文明引車,禮貌收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費。建議再有遇到類似問題,車主可以索要票據,若收費員不開具票據的,車主有權拒不繳費。對所收費用產生疑義的,請保留好票據,及時與本局取得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介入核實,維護車主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