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占道行駛,另一方醉駕,最終造成一死一傷的重大交通事故,8月3日23時20分,在永安市曹遠鎮霞鶴村山頂路段發生這樣一起悲劇。
經交警現場調查,42歲的劉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另一輛重型半掛車運水泥,行至霞鶴村山頂的交叉路口時,因車廂很長,轉彎時車廂占到正三輪摩托車行駛的路線,與對向曹某駕駛的無牌號正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曹某受傷肩胛骨骨折,駕駛座邊上乘坐的38歲的傅某死亡,二車損壞。
民警讓醫生給摩托車駕駛人曹某抽血送檢,查出曹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5毫克,屬于醉駕,這起交通事故牽出了醉駕案。原來,曹某中午、晚上連續喝酒后,還答應載客送傅某,醉駕過程中,視覺聽力都會下降,突發變故時反應遲鈍。
永安市交警大隊民警王建宏解讀說,這起交通事故本是大貨車占道引發的交通肇事,可摩托車駕駛人曹某無證駕駛無牌車輛已構成嚴重違法,還違法醉駕,乘坐人傅某明知曹某酒氣刺鼻仍然坐上他的車,結果搭上年輕的生命。這說明個別群眾出行安全的交通意識十分淡薄,望廣大駕駛人和出行者從中吸取血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