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過關,還得靠自己
給隨車安全員送煙,真能順利通關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大隊民警林金源告訴記者,在現行的科目三考試中,所有項目都要靠學員自己操作完成,安全員只是保證學員在考試時的行車安全,并不能對學員的操作進行評判。所以,即使給安全員送煙,安全員也不能幫助學員通過考試。
林金源還例舉了一些考試項目加以說明。比如,在加減擋項目上,從2擋進3擋時,學員如果操作不當,掛到了1擋上,就直接被電子系統判為不通過;在80米內保持車輛直線行駛項目上,學員如果微調方向力度過大,使車輪轉向超過了5度,也將直接被判為不通過。在這些項目上,即使存在安全員違規提示學員的情況,學員只要是技術要領掌握不嫻熟,也是沒辦法通過考試。
林金源說:“其實,學員憑借平時的努力訓練,只要考試時心理不緊張,完全可以順利通過‘路考’。”沙縣廣信駕校校長余世洪告訴記者,他們駕校的學員參加考試的年平均合格率為70%,這還不是我市駕校培訓的最高水平。余世洪認為,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本“拿著卻不敢用”的證件,丟失了自己的誠信。
處罰太重?各有說法
自3月11日至5月4日,和曾某一樣因涉嫌舞弊,被取消科目三考試成績的學員一共有15名。另外,還有牽涉其中的13名安全員被取消了資格,11家駕校被暫停報名批班業務一次。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大隊教導員陳吉茂說:“按照公安部139號部令規定,對于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的學員,必須取消其考試資格,已經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也一并作廢,且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駕管大隊還延伸規定,對在駕考中涉嫌舞弊的教練員和駕校進行追責。對于本人或其學員一年內發生三次考試舞弊行為的教練員,將建議其所屬培訓駕校永久取消其教練員資格,列入教練員“黑名單”庫,且通報全市所有培訓駕校不得聘用其擔任教練員。對于所屬教練員或安全員發生一次考試舞弊行為的培訓駕校,停止報名批班業務一次;發生第二次的,停止報名批班業務兩次,依此累加處罰。
在欣榮駕校教練員黃來壯看來,如果嚴格按照規定執行,要是有學員考試舞弊,而且是學員的個人行為,那教練員就成了“冤大頭”,要為此丟“飯碗”。但是,如果不嚴格的話,那又給了教練員很大的周旋空間。他向記者介紹了一個現實情況,目前有很多教練員是自己購車,再掛靠到駕校,所以駕校需要借助教練員為學校招生,往往不會因考試舞弊而對教練員進行處罰。
采訪中,被處罰的駕校明確表示“太重了”。對于駕校而言,被停止報名批班業務一次,就意味著半個月內不能受理新學員的報名培訓,這將拉長原有培訓周期,效益直接受損,從長遠看,還造成了不良影響,聲譽大打折扣。為以此為戒,和欣駕校對被取消資格的安全員處以罰款500元。
嚴查之下的博弈
2014年7月1日,我市駕駛證考試中的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測試,開始實行電子評判與人工評判相結合的方式。由駕校教練員當隨車安全員,保證考試過程中的行車安全,由民警任考試員,在系統后臺進行評判。
之后,考試員發現,有一些安全員涉嫌舞弊,在副駕駛室通過言語或肢體動作協助考生考試,于是當場終止學員考試,但并未追究安全員及其所屬駕校的責任。所以,這種現象屢禁不止,經統計,多達92起。直至2015年2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大隊制定了隨車安全員考評管理辦法,對安全員協助考生考試的違規行為,取消其擔任安全員的資格,并暫停其所屬駕校報名考試業務。
嚴厲查處之下,舞弊行為有所減少。據統計,從2015年2月至11月,發生了59起。同時,針對由于本駕校教練員充當本駕校學員的安全員,存在“考前打招呼”的問題,駕管大隊作出調整,由非本駕校的教練員來擔任學員考試的隨車安全員,且每次考試還增設幾名備考的安全員,以便隨時隨機替換。
在這之后,舞弊現象變得更加隱蔽。學員或教練員,往往利用安全員在上車考試前的機會,遞送香煙以求“關照”。駕管大隊考試員隨即采取上路巡查、明查暗訪、借助社會力量監督等多項措施,從2015年11月至今,一共查處了20起涉嫌舞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