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各地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將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日前,市住建局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杜絕建筑施工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發生。
通知指出,建筑施工用人單位是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接觸塵、毒、噪聲、高溫、輻射等作業的勞動者上崗、在崗、換崗以及長期停工后復崗前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防輻射等技能培訓,鼓勵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作業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建筑施工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衛生檢查費用由建筑施工用人單位承擔。
據悉,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將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與安監、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聯合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