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督察意見,寧德市已確定并公布108條整改措施。其中,企業主體責任方面,已立案處罰70家,關停取締13家,查封扣押21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司法移送2件。職能部門及屬地鄉鎮監管責任方面,已通報批評3個鄉鎮黨委、政府,約談16個縣(市、區)職能部門和鄉鎮。
目前,《寧德市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已在省環保廳和寧德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按方案,該市將對督察發現的問題堅持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不建立長效機制不放過的“五不放過”原則,細化分解任務、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強化環境保護與治理責任落實,采取切實措施推進問題整改,確保5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據悉,寧德還將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情況納入各級特別是縣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同時,深入推進“清水藍天”執法活動常態化,開展環保執法大練兵,保持嚴執法、“零容忍”高壓態勢,強化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落實,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移送一起。(記者 吳旭濤 通訊員 鐘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