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跨年度結算醫療費用的參合患者注意了,2017年度沒有繼續參合的跨年度住院患者,2016年度所有住院醫療費用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結清,不得跨年度結算。日前,市衛計委發出《關于做好2016~2017年城鄉醫保(新農合)系統停機維護及跨年度醫療費用年度結算工作的通知》,作出相關提醒。
據悉,2017年1月1日至5日我市城鄉醫保(新農合)信息系統停機維護。在此期間,為確保城鄉醫保(新農合)新年度參合數據維護、政策參數調整等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各級新農合定點醫院、各縣(市、區)新農合經辦機構暫停受理參合患者醫療費用結算。
關于跨年度醫療費用結算,通知明確,非跨年度住院的新農合參合患者2016年年內住院費用未結清的,盡量爭取在2016年12月31日前結清所有住院醫療費用。如果未結清,延至2017年前來辦理2016年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的,定點醫院必須讓患者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并傳送費用明細清單至新農合信息系統,讓患者回當地新農合經辦機構報銷補償。2017年度沒有繼續參合的跨年度住院患者,2016年度所有住院醫療費用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結清,不得跨年度結算。
2017年繼續參合的跨年度住院患者,定點醫院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結算清楚并辦理出院手續(指系統辦理出院)。對于確因病情需要,需跨年度住院,于2017年1月1日重新辦理入院手續(指系統辦理入院),待年度結轉成功后,再補傳住院信息至新農合系統。
跨年住院未即時結報的新農合患者,定點醫院須讓患者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原則上分年度按同種病種傳送費用明細清單至新農合信息系統,并讓患者回當地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報銷補償或者患者先按年度自費支付所有住院醫藥費用后。(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