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委同意,市委辦15日印發《關于在重點項目中對領導干部和服務部門進行民主評議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在重點項目中對領導干部和服務部門進行民主評議的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以上率下的作用,擬在重點項目中對領導干部和服務部門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評議對象
民主評議對象為重點項目的掛鉤領導、首席責任人、責任人及有關處級干部,服務該項目的市、縣直有關部門。
二、參加評議人員
參加民主評議人員為重點項目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
三、評議方式
主要采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座談會聽取情況、實地察看和走訪有關部門、服務對象、周邊群眾等方式進行評議。
四、評議內容
對領導干部個人的評議,主要內容為服務意識、擔當精神、解決實際問題、廉潔自律等情況。對服務部門的評議,重點是了解掌握項目單位對市、縣兩級相關服務部門表示“很滿意”和“不滿意”的兩頭。
五、評議范圍
主要在列入重點項目、重點工作跟蹤考察的40—50個重點項目中開展民主評議。同時,根據工作需要,采取抽查的方式,選擇若干個未列入跟蹤考察的項目,開展民主評議。
六、評議時間
首次民主評議于2016年12月底開展。之后根據需要適時開展民主評議。
七、評議結果反饋
考察組對民主評議和了解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提出綜合評價意見。市委組織部匯總分析各考察組的民主評議情況,上報市委。掛鉤領導的評議情況,由市委主要領導反饋;首席責任人、責任人和有關處級干部的評議情況,由市分管領導、縣(市、區)黨委主要領導反饋;項目單位較集中地反映“很滿意”和“不滿意”的服務部門,屬市直部門的由市分管領導反饋,屬縣直部門的由市委組織部向所在縣(市、區)黨委反饋。
八、評議結果運用
評議結果運用到寧德市針對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實行“五個一批”的舉措中,作為表揚、使用、儲備、培訓、教育干部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領導
民主評議工作,在市委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細化工作方案,依托派往在重點項目、重點工作中跟蹤考察干部的考察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