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紫牛調查】郎永淳醉駕案“代駕做局“辟謠,但這新騙局已讓不少車主中招
前幾天,前央視名嘴郎永淳涉嫌醉駕的新聞引來熱議,其中有一篇網帖竟然說:“郎永淳的醉駕案是代駕做局”。帖子剛流傳開,當事方便出來辟謠了。郎永淳認罪認罰,醉駕案已經被檢察機關訴至法院。那么,“代駕做局”是網友腦洞大開“想多了”嗎?紫牛新聞記者根據警方的警情通報梳理發現,目前已在蘇州、揚州等地出現了這樣的“做局”敲詐勒索,即不法分子冒充代駕司機,設法套取車主信息,臨近目的地時借故離開,讓心懷僥幸的車主挪車,然后伙同他人制造事故,向酒駕車主索要高額錢財。今天,紫牛新聞記者就向您揭露此新型“做局”手法,同時奉勸諸位車主,要想避免被人做局,惟一的破解之道還是不管什么情況下,酒后都不要動車子。
通訊員 孫興峰 揚子晚報記者 于英杰 郭一鵬
編輯 張冰晶 陳迪晨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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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做局”
飯店門口“蹲守”尋找目標
半路制造碰擦事故進行訛詐
今年8月的一個晚上,白天的酷熱終于漸漸消退。蘇州相城的吳某與幾位老友相約,來到一家龍蝦店暢飲。幾個人推杯換盞,一直喝到凌晨才散伙。心情舒爽的吳某打算開車回家,殊不知早被守候在附近的大孟等人“鎖定”。
離開酒桌的吳某與朋友進入旁邊一個小賣店,大孟像影視劇中的偵探一樣,佯裝到店里購物,借機接近偷聽吳某與朋友聊天。毫無顧忌的吳某在話語中泄露了自己要“酒后開車”的天機。聽到這話的大孟,覺得捕獲到了有價值的線索,頗感得意,出了小賣店轉身便鉆進在旁守候的小孟、李子的車中。
回家的路很熟悉,又是凌晨時分,沒有交警設卡盤查,吳某放心大膽地開車上路了。他哪會想到,他的一舉一動都落在了大孟等人的眼中。大孟等人開車跟隨,途中尋找下手的機會。大孟、小孟早就盤算好,一要撞擊成功,讓對方有所察覺;二要輕微碰擦,保證車輛較小損失;三要假戲真演,讓對方交付錢財。當吳某接近紅綠燈路口時,小孟故意變道超車,用車右前方撞擊吳某車輛的左后側。
吳某忽然感到車子一震,頓時清醒了過來,意識到可能遭遇了“碰瓷”,為避免酒后駕車驚動警方,他不顧愛車受損繼續前行。此時,小孟一腳油門超車上前,示意他停車,吳某裝作沒看見。眼看到手的鴨子要飛了,小孟一怒之下加速前行,直接將吳某的車逼停在路邊。
【資料圖】
李子跳下車來,指揮吳某將車靠邊停,大孟也下車以壯聲勢。吳某打開車門時已是酒氣熏天,小孟見狀更堅定了要挾錢財的信心,他拿出電話假裝給一家修理廠老板打電話,得知修車費16000元。
吳某一聽,這擺明了是訛詐啊,可他又不敢報警,經討價還價,答應給對方1萬元了事。吳某當場通過微信轉賬給小孟5000元,承諾第二天支付余款。為防出現意外,小孟逼迫吳某交出身份證,才讓他離開。當天下午,小孟聯系吳某交清剩下的5000元,并約定交付地點,殊不知吳某已經報警。大孟、李子在小孟安排下到約定地點取款時,被警方當場抓獲。
【吳某被小孟索要剩下的5000元】
因涉嫌敲詐勒索犯罪,日前,大孟被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李子被取保候審;小孟正被警方進一步追逃中。
新式“做局”
代駕“臥底”伙同他人造事故
上面所描述的案件只是傳統的“做局”,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較為新式的“做局”!可以說是更加陰險了。而且,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這種“新局”已經在蘇州、揚州等地出現。
8月22日晚上,揚州市民蔣某跟朋友聚餐后,利用一款代駕軟件找了一名代駕司機。司機 將他開車送到距離公司還有200米處時,忽然說自己有點事情要馬上離開。而蔣某認為很快就到地下車庫了,于是讓他走了自己開車進庫,結果剛開沒多遠就與一輛車發生碰擦。因知道自己酒駕,不想鬧大的他只好賠給對方2000元。
8月24日晚上,蘇州市民李某在酒店附近找了一名代駕司機,后來這個司機借故半途離開了。李某還沒開出幾十米就被后方一輛車追尾。因擔心酒駕會被處罰,李某并不想報警,就付給對方1800元了事。
在外地,這樣的情形也出現了。8月28日晚,蕪湖司機郝先生駕車前往酒店參加侄兒婚禮,散場后在酒店門口遇到一名男子詢問他是否需要代駕。郝先生正有此意,就同意了。上車后,郝先生很快睡著了。不久,他被搖醒,發現車停在離家不遠處。代駕找理由推脫不愿繼續開,并提出少收點代駕費。郝先生心想反正拐個彎就到了,自己開回家也無妨,就付錢讓對方離開。誰知,他剛準備開車就被另一輛車撞了。對方嚷著“看你滿嘴酒氣喝酒還開車啊,是報警還是私了”。郝先生心知自己喝酒了,無奈給了對方2000元。回家后,他認為此事有蹊蹺,隨后報案。民警此后查明,郝先生碰到的代駕和撞車司機是一伙的,目前兩名嫌疑人已落網,并承認了犯罪事實。
紫牛新聞記者梳理各地警方通報發現,這種“做局”方式已經套住了不少酒駕者。
“不法分子先冒充代駕司機,設法套取車主信息,臨近目的地時借故離開,隨后伙同他人制造事故,向酒駕的車主索要高額錢財,不少車主往往只能選擇私了。”各地警方在發布防范警示中這樣描述并提醒公眾注意,近期冒充代駕借機敲詐的警情有上升趨勢。
破局遇難
作案手法簡單卻難破取證關
雖然各地有不少酒后開車的遭遇過這種“新局”,損失慘重。可紫牛新聞記者發現,完全破獲的案件很少,像安徽蕪湖這起破獲的案件,在調查取證上也有賴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認。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種新型犯罪至少由兩名不法分子串通實施,一名不法分子冒充代駕公司人員,在飯店、酒吧外面攬客,當快到目的地時,就找理由提前離開,而車主也僥幸認為,快到目的地了應該不會那么倒霉被查到酒駕。利用這種僥幸心理,一路駕車尾隨而至的另一不法同伙,趁機上前制造事故,一碰一個準。
從作案手法來看,這類新型犯罪也沒什么高科技含量,可警方在偵查時卻不那么容易突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取證難。原來,不法分子做了各種反偵查偽裝。比如,他們往往會身穿某知名代駕公司的制服在飯店、酒吧附近“守株待兔”,主動詢問他人要不要代駕。如果對方同意就直接開始代駕,這樣就避免通過平臺派單,從而暴露其個人信息。
再比如,假冒代駕開到半路上,一般會以自己家中有急事、不舒服等借口,要求在距離目的地(小區門口或單位附近)結束代駕。因為沒有代駕者的身份信息,即使接到報警,警方一時也不能迅速核實代駕者是誰,他當時家中是否有急事、身體不舒服。此外,車主自己開車后,尾隨而至的那名不法分子是有意還是無意撞上的,也不好認定。
現在網上代駕平臺很多,即使是通過代駕平臺喊了代駕,碰到上述“做局”,也沒有證據證明代駕司機就是參與了案件。所以有些酒駕司機碰到這種情況,往往是花錢消災,根本不會去報警。
盡管如此,江蘇案發地警方正在全力偵查,絕不讓這些不法分子逍遙法外。
手段揭秘
冒充代駕司機>>目的地附近脫身>>尾隨肇事訛詐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袁新軍向紫牛新聞記者介紹了冒充代駕“做局”的手段,大致為3個步驟。
教你防范
正規代駕平臺下單,酒后絕不開車
那么,該如何防范這種新式“做局”呢?袁新軍檢察官重點提醒,最好正規代駕平臺下單,酒后絕不開車。
“對于在飯店、酒吧門口招攬生意的代駕司機,一定要仔細甄別。” 袁新軍說,甄別是首先確定對方有沒有駕駛資格,這需要通過對方的駕駛證等相關信息進行核驗;其次是代駕司機的身份,是個人還是有所屬公司;最后,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簽訂代駕服務協議。不過,袁新軍認為最好通過正規代駕平臺下單,因為平臺派來的司機都有信息備案。
代駕過程中,一定要到達目的地,還要把車輛停好。“千萬不能麻痹大意,認為就幾百米遠,開一下沒關系。” 袁新軍說,這不僅僅是防止被別人“做局”,也是響應酒后絕不開車。袁新軍說,不要說開幾百米遠,就是停個車,在喝了酒的狀況下也極易發生意外。據了解,有不少人就是在家門口“酒駕”或是把車停進泊位時發生事故,結果舉報查獲。
“如果真的遭遇代駕不愿再開的情況,自己千萬不能駕駛,寧愿把車停在原地,打電話喊親戚朋友前來幫忙,或是重新找代駕。”袁新軍提醒。
罪名鏈接
敲詐勒索罪
針對酒駕者“做局”搞錢的犯罪行為,通常會被認定為敲詐勒索罪。刑法上,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最高院出臺的司法解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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