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浙江義烏被媒體曝出限購政策已經“真空”7個多月,引起業內一片嘩然。諷刺的是,就在被曝光前幾天,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穆虹為組長的督查組剛召開匯報會,浙江省副省長陳加元才向督查組表示,浙江省一直在嚴格執行房地產限購和價格控制等工作。而在曝光后,義烏當地相關官員表示,義烏并非取消限購,只是舊的政策已經到期,新的政策還在制定中。為什么在中央反復重申“限購到期的地方政府要繼續執行”、“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微調”等各種原則的情況下,義烏的限購政策還能“真空”7個多月之久?究竟還有多少城市的限購政策在“放水”?筆者認為,地方財政對房地產行業的強烈依賴是“放水”的重要原因,“明限暗松”也是目前許多城市心照不宣的“秘密”。
根據義烏公布的數據,在去年限購后,義烏房價于去年年底跌入谷底,相較當年年初大幅下滑20%。今年上半年,義烏房產成交套數同比下降20%,成交面積同比下降44%。然而,在量價齊跌的情況下,義烏在2011年年底公布的信息中顯示,其城建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地方小稅種稅收增長33.3%,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增收主力。此外,這個限購前均價超過2萬元/平方米的縣級市,去年曾出現72億元的地王,今年卻被業內曝“未成功出讓一塊住宅用地”。如此可見,一個財稅收入依賴房地產的地方政府,怎么能任由限購政策勒緊自己的錢袋子?
實際上,義烏去年所執行的限購政策本身就是一個“相對寬松”的政策。該“限購令”規定,“義烏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義烏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對已在義烏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暫停其在義烏新購住宅。”也就是說,無論是本地居民還是外地居民,也無論此前房產數,都可再購一套。當然,“相對寬松”的政策并不只存在于義烏,在浙江衢州,對本地人限購的條件也十分寬松,其“限四”的標準成為所有限購城市中最寬松的;從區域來看,其限購范圍也僅限于市區,郊區并不限購。
這就要回到國務院提出限購的初衷了。2010年4月17日,“新國十條”出臺,各地根據當地情況逐漸出現“限購令”,北京于當年4月30日正式出臺全國首個“限購令”,隨后,“限購令”在全國各地開始陸續公布。而中央政府對40個重點城市可實行的“基本限購令”中主要有以下要點: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顯而易見的是,后來的限價、區域性限購等“微調”,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限購帶來的影響。
為何“史上最嚴調控政策”到了地方政府,就變成了“溫柔一刀”?為何此前公布了極嚴厲限購政策的多個地方政府都頻頻微調?又為何即使在“溫柔限購”的時候,還會有城市“放水”,并能夠隱藏7個多月之久?筆者認為,地方財政若果不能擺脫對房地產行業的依賴,樓市的調控政策就永遠不能一緊到底。稍加打壓就很快放松,帶來的只會是市場的報復性反彈。如此這般,樓市調控非但不能維護剛需的正常需求,反而會損害老百姓的基礎利益,同時也會損害市民對政府調控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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