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網發布公告:近期,在2018年應屆師范畢業生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中,有一些高校對我省的應屆畢業師范生的認定政策認識不一。為了統一思想、規范我省的認定政策,做到依法依規認定,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第八條“試點省份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我省是2015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試點省,依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精神,現通知如下:
1、2015年(含)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仍執行直接認定的相關政策;跨學科認定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2016年起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2、對于五年一貫制、“3+2”專科、專升本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入學時間的界定問題,以其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時提交的畢業生證書上所注明的入學時間為準。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不得私自放寬或增設條件,做到依法依規認定。
來源:河南省教師資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