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方言的問題,我咨詢過愛荷華兒童醫院的語言治療師,也查找過相關文獻,將我所了解的和大家分享如下:
首先,關于方言和普通話算不算雙語的這個問題
我查閱了一些語言學的資料,發現在定義方言是不是雙語的時候,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相互理解性”(mutual intelligibility)。意思是說一種語言的人,對另一種語言的理解程度如何。
打個比方,同樣是英語,在美國德州的人和在美國加州的人可能會有口音不同,但彼此之間幾乎能達成90%的互相理解程度。雖然有時候對于同一個物體,不同地方可能表達方式不一樣, 比如可樂,美國有的地方稱為Coke,有的地方(比如愛荷華)就更喜歡用Pop,但是一個人從美國加州搬到德州的人并不會存在語言交流障礙和生存困難。
但是,在有些國家,比如在咱們中國,地域遼闊,各種方言并存,而這些方言之間或者這些方言和普通話之間的互相理解性有時候就不太好。
比如,我剛上大學那會,有兩個室友,一個來自廣西,一個來自海南,我聽她們打電話回家報平安的時候,除了開頭的那聲稱呼“媽”之外,就完全聽不懂了。
讀研的時候我去了廣州,剛開始完全聽不懂廣東話,學說廣東話還鬧了很多笑話。有一次給一個小朋友做智力測試,小朋友不會一個拼圖,用廣東話問我,我那會能聽懂,但是不太會說(其實現在離開好幾年了就更加不會了……),就試著用廣東話回答他:“唔知呀”。就見那個小朋友低頭看了看拼圖,然后抬頭很氣憤地說:“你騙人!這肯定不是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