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表示“受傷孩子在第二天就上課了”
未來網記者專門采訪了三里學校張校長,張校長表示“受傷的孩子在第二天就回學校上課了。”
當被問及為何沒有及時說明陳凱被推下樓梯的原因時,張校長解釋說,“孩子受傷后,并沒有及時的查看監控,當時是希望快一點將孩子送到醫院治療。”
張校長告訴未來網記者,事情發生后,校方已經對趙星進行過批評教育,并且要求其寫檢查,但是陳凱父親認為這樣的懲罰過輕。同時趙星的家長也對未來網記者表示過,陳凱父親要求校方召開全校通報大會,對自己的孩子記檔案處分。趙星家長認為這樣的處分過于嚴重。
校長向未來網記者證實陳凱父親知道孩子是被故意推下樓梯后曾對趙星進行過言語的威脅,并且動手擰了施暴孩子的耳朵。
未來網記者隨后采訪了當時孩子的班主任,“兩個孩子之間沒有矛盾,關系還可以。”老師認為孩子對自己的行動把握沒什么分寸,再加上班里的孩子比較多,“一個班有70個學生,兩個班主任。學生打鬧的事情還是很多的。”老師表示
隨后老師告訴記者,兩個孩子在班里都不是調皮孩子,被打的孩子不太愛說話,兩個孩子在班里的成績均為中下。
校方表示出現這件事后學校一直在對兩方家長進行調停,但是因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所以這件事情拖了很久。
事件疑點
1.這件事是否可以定為校園暴力?
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校園欺凌”即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 的行為。
但是這次事件的難點在于,雖然監控錄像中可以直觀的看到受害者被同學推下樓梯的,但是施暴者父親認為監控中存在死角,所以不能確定之前發生了什么。而據當事人趙星自己講述,自己當時并無惡意。
2.家長是否應該對孩子動手?
事情發生后,家長由于不理智從而對施暴學生進行恐嚇以及其他肢體行為,導致事情變得比較復雜。
記者隨后采訪了北京律協刑事訴訟委員會秘書長李肖霖,對于少年暴力問題,是否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李肖霖解釋道“對13歲以下兒童的暴力行為,國家在法律上還處于空白。”
但是在少年兒童的暴力事件中父母是不能參與沖突的”在兒童打架暴力事件中,孩子的打斗行為不會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成人參與,就會有相關法律法規了。”(文中學生姓名均為化名)(原題為《12歲少年將同學推下樓梯 家長稱只是打鬧并非校園暴力》)(劉璐/未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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