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啟動了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最系統、最深刻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目前,《意見》確定的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近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了國務院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
報告顯示,2014年以來,分五批指導29個省份啟動了高考綜合改革,形成了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了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建立。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推動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一是提升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持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將全國招生計劃增量向中西部地區傾斜。二是增加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學生考入重點高校人數。持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累計錄取近110萬人。三是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截至2023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和享受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服務的隨遷子女占比達96.6%,2013年以來累計已有207萬名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了高考。加強“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嚴格審查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
(二)改革中小學招生方式,著力破解擇校難題,實現與“雙減”政策同向同行。一是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指導各地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推進多校劃片、隨機派位方式入學,大幅降低擇校熱。二是有序推進中考改革。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開考,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兩考合一”,減少考試次數。取消中考考試大綱,不斷提高中考命題質量。三是嚴格規范招生秩序。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升學規定和“公民同招”政策,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切實做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特長等中考加分項目。落實普通高中屬地招生政策,將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
(三)改革高考考試科目和評價方式,引領高中育人方式變革。新高考依據考生的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一是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保證高中學生基本學業質量。將國家規定的14門高中課程全部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二是新高考實行部分科目可選,促進學生興趣特長發展。新高考采取3+3或3+1+2的選考模式,除語文、數學、外語作為必考科目外,可選擇的科目組合從原來的“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轉變為20種或12種科目組合,促進學生知識結構文理交融。三是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突出過程性評價。各地建立省級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客觀記錄學生成長表現,強化公開公示,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高校將評價結果作為強基計劃等招生的重要參考。四是推進新高考、新課程、新教材整體聯動,為教育生態帶來新變化。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改革省份結合實際,不同程度開展選課走班,教學模式由“齊步走”向“個性化”轉變。開展學生生涯規劃教育,指導學生選課選考、成長成才。
(四)改革考試內容和形式,實現從“考知識”向“考能力素養”轉變。一是強化在高考命題中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查的內容體系。二是突出關鍵能力和核心素養考查。增強試題的應用性、探究性、開放性,引導學生在獨立思考、解決實際問題中建構知識、培養能力、提升素養。三是加強考教銜接。依據高中課程標準命題,降低機械刷題收益,引導教學回歸課標、回歸課堂。四是加強考試機構命題能力建設。加強對新高考省份選考科目自主命題的指導,組織命題隊伍培訓,開展試題評價,不斷提升命題能力。
(五)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探索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范式。一是加大理工農醫類專業招生規模。指導高校通過增量傾斜和存量調整,不斷擴大理工農醫類專業招生規模。二是啟動實施強基計劃。為更好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2020年啟動實施強基計劃,探索基于統一高考的多維度考核評價方式。入校后,對學生單獨制定培養方案,探索本碩博銜接培養。39所試點高校每年招錄6000余人,學生質量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三是探索拔尖創新人才超常規選鑒通道。設立清華大學數學科學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北京大學物理卓越人才培養計劃等專項,推進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
(六)建立完善職教高考制度,推進技術技能人才分類考試、分類選拔。將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打破一張高考試卷考所有學生的模式。近年來,職教高考錄取人數占高職院校招生規模的比例,從2014年的約20%增加至2023年的60%以上,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七)改革考試招生管理機制,扎實推進依法治考、依法治招。一是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取消了5類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逐步取消所有95類地方性加分項目,進一步降低加分分值。精準確定少數民族加分范圍。二是加強和改進藝術體育類招生。大力推進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體育專項全國統測,嚴格考試標準,嚴控組織校考的高校及專業,減輕學生考試負擔。完善“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評價模式,穩步提高文化課成績要求。三是改進統一招生錄取方式。推進所有省份實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減少志愿填報的盲目性。推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增加考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提升志愿滿足率。平穩推進錄取批次改革。四是強化監督管理機制。扎緊制度籠子,推動將“組織考試作弊”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犯罪行為,制定出臺《高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紀律規定。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加大招生監察力度,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案件。五是健全考試安全體系及應急響應機制。強化部門協作機制,嚴密防范考試舞弊,建立考試安全標準化體系。高考中,每年約為1萬名殘疾考生提供盲文試卷、助聽器、大字卷等考試便利。
總體看,這次改革把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維護教育公平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對考試招生制度進行了一次整體性、系統性改革。
報告指出,高考改革涉及面廣、利益訴求復雜,不可能一勞永逸、一蹴而就,每個階段都是有限目標、穩步推進的過程,需要保持歷史耐心和定力,穩中求進、漸進向好,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同時仍然面臨著中西部地區高考綜合改革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相關機制有待進一步優化等挑戰。
對于下一步工作,報告顯示,要穩步提升中西部地區改革保障能力,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中高考考試內容改革,深化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完善職教高考的形式和內容,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強化高考改革外部環境治理。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評價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總臺央視記者 潘虹旭 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