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利用大學畢業生在就業季求職心切、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識薄弱的特點,在全國范圍內引誘大學生落入犯罪“圈套”,導致少數人賺“小”錢卻踩“大”坑,付出沉重的代價,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近日,有關部門公布了黃某、張某等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程某等98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沙某等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張某等18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等4起相關典型案例,彰顯政法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挽回人民群眾財產損失的有力舉措和堅定決心,并通過以案釋法,警示大學畢業生“擦亮眼睛”不要誤入歧途。
【案件詳情】
2019年4月,剛剛大學畢業的黃某、張某等6人通過招聘網站、熟人介紹等方式,入職李某某、蘇某某(另案處理)等人成立的跨國電信網絡詐騙集團。該集團要求6名大學畢業生通過每天操作5-8部手機、登錄不同的網絡社交通訊賬戶,在100多個網絡互動平臺里,轉發話術、吹捧老師、扮演水軍等方式,以投資掙錢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導其在聘請他人設計、開發的投資“比特幣”“神話幣”網站等進行投資。工作中,黃某等大學生發現該集團提供的“話術”內容并不真實,意識到相關行為可能違法。但基于利益驅使和高額提成的誘惑,黃某等人繼續從事該工作。直到2019年7月中旬,該詐騙集團宣布解散并搬到國外,黃某才結束了該工作。
截至案發,該詐騙集團分別在境內及東南亞等地詐騙被害人逾500人,詐騙金額逾1.4億元。本案由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一審,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結合不同情況,黃某、張某等6人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10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以5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官說法】
西充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楊紅清: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定罪、量刑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最終對各被告人判處相應的刑罰,有力打擊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挽回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本案警示大學生,在找工作過程中,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尋求正規就業途徑,認真甄選求職信息,擦亮雙眼,切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沖昏頭腦,急于就業、隨便就業,避免落入求職陷阱。
【案件詳情】
2019年6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程某在國內招募一百余人至東南亞某地,專門針對大陸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其中以網絡招聘為幌子招募剛畢業的大學生共計15人。該詐騙組織從網絡購買社交通訊賬戶,以股票、投資交流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加入網絡互動平臺。組織成員扮演投資指導老師、老師助理、股民等多種角色,發送投資類專業話術獲取被害人信任,再將其中有經濟實力、投資意向的被害人引流進直播間聽課,誘騙被害人在虛假投資平臺上進行充值投資虛擬貨幣。通過對假平臺后臺控制,造成被害人投資虧損假象,誤導被害人不能及時報案止損。
截至案發,該詐騙集團共騙取155名被害人4100萬余元。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程某等9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對其中5名大學畢業生適用緩刑。
【檢察官說法】
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馮瑤:本案中詐騙集團以網絡招募或親友、同學等熟人介紹的方式共計招募大學畢業生15人,該部分涉案大學生初入社會,被所謂的“低門檻、高工資”“輕松快錢”“包機、包吃住”等海外“高薪招聘”信息所誘惑而誤入歧途。
又是一年畢業季,高校畢業生即將走向職場,千萬不可輕信所謂“境外高薪”“不要求專業、語言、技能”等虛假網絡招聘信息,同時也不可盲目跟從親朋好友或同學的就業推薦,入職前務必通過正規渠道全面了解招聘單位情況,明確薪資待遇、權責義務、工作期限等細節,提前簽訂規范合法的勞動合同,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案件詳情】
2018年2月至11月間,被告人沙某等共謀在境外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指使團伙先后招募包括8名畢業不久的高校畢業生等23人出境至境外的詐騙窩點。該詐騙團伙通過在網絡互動平臺內分別扮演投資指導老師、開戶專員、客戶等角色,使用若干網絡社交通訊賬戶按照話術發布股票投資信息,扮演客戶在網絡互動平臺內發布烘托氣氛話術“跟著老師能賺錢”,同時將其在某投資平臺虛假獲利的截圖發至網絡互動平臺內誘騙被害人投資,并通過篡改后臺數據,造成被害人投資虧損假象的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2018年3月至11月間,該詐騙團伙先后騙取被害人人民幣784.2萬余元。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先后以被告人沙某等人涉嫌詐騙罪將該案提起公訴,主犯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從犯楊某、華某等2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3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人民幣2.6萬元至18萬元不等的罰金。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楊某、華某提出上訴,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其余21人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說法】
鹽城市亭湖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沈娟:廣大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要樹立正確就業觀,保持頭腦清醒,進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防止走上犯罪歧途,淪為犯罪“工具人”。已身陷違法犯罪活動的畢業生一定不能抱有僥幸心理,要立即懸崖勒馬并及時報案,切實維護自身安全。
【案件詳情】
自2018年以來,張某等多名高校畢業不久的被告人被網上高薪招聘為誘餌誘騙至境外,并加入跨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在詐騙犯罪集團中分別擔任業務員、組長,業務員充當“水軍”,組長充當投資經驗豐富的“老師”等角色,在網絡互動平臺內相互配合。“老師”講解、推薦股票,“水軍”鼓吹“老師”投資賺錢很厲害,從而使被害人相信跟著“老師”投資能賺錢。后“老師”應“水軍”請求進行網絡直播,“老師”在直播間從講解股票轉為引導客戶投資虛擬貨幣。被害人信任“老師”后,按照引導,在該犯罪集團聘請他人設計、開發的投資虛擬貨幣網站、App平臺進行投資。被害人在該平臺投資賬戶的漲跌以及存入、提取資金均由該犯罪集團控制。待被害人大量追加投資后,該犯罪集團即通過“老師”故意反向喊單造成被害人投資虧損、拒絕被害人提取資金的申請、拉黑被害人聯系方式等手段,侵吞被害人資金。四川省廣安市華鎣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4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某等人7年6個月至3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檢察官說法】
廣安市華鎣市人民檢察院一部主任申安樹:不少電信詐騙犯罪團伙通過多種方式將受害人拉入所謂“投資”群聊,冒充投資導師、金融理財顧問,以發送投資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課”騙取受害人信任,隨后誘導受害人在虛假投資平臺開設賬戶進行投資,并對受害人前期小額投資試水予以返利,受害人一旦加大資金投入,就會出現無法提現的情況。與傳統詐騙方式相比,這種“溫水煮青蛙”式的詐騙欺騙性、迷惑性更強、危害群體范圍也更大。政法機關依法從嚴追捕追訴,全面追查犯罪資金,嚴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