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面向蘇北基層單位工作,我省近日印發通知,部署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本專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據介紹,我省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額度按其在讀期間實繳學費金額分學年確定。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標準,每生每年本專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高校應屆畢業生應于畢業次年6月30日前,與蘇北基層單位辦理就業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錄用通知)實際到崗并連續就業達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且就業單位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政府一次性返還其攻讀最后學歷期間所繳納的學費。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學費補償政策實施范圍,包括以下縣(市、區)的農村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鄉級行政區):徐州、淮安、鹽城、連云港和宿遷五市所轄各縣(市),以及徐州市銅山區,淮安市淮陰區、淮安區和洪澤區,連云港市贛榆區,宿遷市宿豫區,鹽城市大豐區。“基層單位”指在政策實施范圍內從事公共服務的機構,以及國有農(牧、林)場和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企業。政策實施范圍內從事公共服務的機構,具體包括鄉級政府機關(含上級部門常駐鄉級的派出機構)、省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任職單位、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含民辦)、林業站、文化站、水利站、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機械管理服務站、畜牧獸醫站、公辦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中心)。 (記者 鄭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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