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嫌犯的“無罪辯護”不攻自破?章瑩穎案攻堅的關鍵點,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檢方掌握的嫌犯綁架章瑩穎的證據,有電話錄音、嫌犯曾上網研究綁架的證據,均屬間接證據。在美國司法體系中,對于刑事案的定罪無關事實真相,而是取決于檢方是否有足夠證據,特別是直接證據,包括目擊者證詞及嫌犯自己認罪等。可見此案調查和量刑的關鍵,在于能否確認章瑩穎下落。
二,嫌犯拒開口認罪。根據美國司法制度,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無人能強迫嫌疑人開口透露案情,或是說明受害者下落。調查人員甚至不能在不通過辯護律師的情況下直接接觸嫌疑人。再加上克里斯滕森曾是物理學博士候選人,智商高,作案手段可能更高明,為案件的調查工作增加了不少難度。
三,美國陪審團的“一致裁決”原則充滿未知。美國陪審團制度規定,在刑事案件中12個人一致認為嫌犯有罪才可定罪。1995年震驚一時的辛普森殺妻案,最終因檢方提供的都是間接證據,致使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
那么,假設案件審理過程順利,克里斯滕森將如何被量刑呢?
第一種情況,克里斯滕森綁架罪名成立,他將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
第二種情況,如今后檢方掌握更多重要證據,證明其的確殺害了章瑩穎,可能會改以謀殺罪起訴。由于此案起訴方是并未廢除死刑的聯邦法院,若謀殺罪名成立,克里斯滕森最高量刑可至死刑。
第三種情況,若克里斯滕森通過交代“藏人地點”與檢方達成“辯訴交易”,可以此換取輕罪起訴或減刑。這種情況下,嫌疑人被判死刑的概率微乎其微。
雖然章家人的記者說明會已經結束,但這場檢辯雙方的拉鋸戰,才剛剛開始。
章瑩穎最后日記首度公開 章母痛哭:女兒你到底在哪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的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聯至今已經70多天,她的行蹤始終牽動著無數人的心。北京時間8月23日凌晨,章瑩穎家人舉行新聞發布會并首度公開接受媒體采訪。(趙多維、趙慧穎、程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