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杰出成就
1.諾貝爾獎獲得者,或是申請者在其他科學、社科領域獲得同等成就,經移民局專員認定后,獲得25分。
2.申請者在申請8年周期內,獲得奧運會個人獎牌,或者奧運會項目的國際主要大賽中獲得第一名,經移民局專員認定后,獲得15分。
工作機會
A.如果雇主向綠卡申請者提供的年工資大于該州家庭收入的中位數的至少1.5倍,小于2倍,則計5分;
B.如果雇主向綠卡申請者提供的年工資大于該州家庭收入中位數的兩倍,小于3倍,則計8分;
C.如果雇主向綠卡申請者提供的年工資大于該州家庭收入中位數的3倍,則計13分。
(溫馨提示,到底掙多少錢才能拿積分?):
2014年,移民眾多的紐約州家庭收入中位數為$58,771;而2015年加州家庭收入中位數則為$61,818。
6、在美投資
A.如果申請人同意在美國的一個新的商業或企業中投入相當于135萬美元的資金,并保持這種投資至少3年,且申請人在該商業或企業的管理中發揮主要積極作用:可得6分。
B.如果申請人同意投資180萬美元的在美國的新商業或企業中,并維持這種投資至少3年,且在申請人的主要業務的這種商業企業的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可得12分。
如申請者未能在一年內達到以上要求,申請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