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報稱,蒙牛3千箱臨期牛奶生產日期被篡改。據悉,蒙牛公司駐義烏市經理王孫富以半價購買了3000箱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臨期純牛奶,并將生產日期分別涂改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銷往浙江浦江、義烏等地。目前,浦江查獲160箱。(8月22日環球網)
雷同的情節和非虛構的內容,一次又一次挑戰著公眾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忍受底線。問題不斷的奶制品行業,問題不斷的蒙牛牛奶,再一次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焦點。不過,就具體問題而言,蒙牛這次出現的問題并不“新奇”,而且,手段還有些老套,甚至俗到掉了渣涂改生產日期。對于曾經打出“每天一包奶,強壯中國人”廣告宣言的蒙牛而言,“永不過期”的現實簡直太諷刺了。
涂改生產日期,和奶制品國標沒有關系,和三聚氰胺沒有關系。這個時候,銷售商的個人道德,往往會成為被質疑的最主要目標。這位蒙牛義烏經理,恐怕會面臨被吐沫淹死、被板磚拍死的命運。可是,這絕非是一個小小區域經理的個人問題。確切來說,還是一個社會問題。因為,涂改生產日期,在我們這種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下,是商家的“家常便飯”。無論是屢屢被投訴的沃爾瑪還是其他超市,無論是蒙牛牛奶還是其他食品,涂改生產日期都并非是一個新鮮話題。
生產日期的涂改,在“業內”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有報道稱,用手很難擦掉的生產日期,在行業內部實為“小菜一碟”。市場上有一種叫丁酮的化學物質,就是專門的涂改液,只要輕輕一擦,無論是易拉罐,還是塑料袋包裝,都會一干二凈。不僅僅是蒙牛,不僅僅是牛奶,涂改生產日期已經成為整個生產和銷售領域的普遍問題。
“魔高一尺”,老百姓就期盼“道高一丈”。可是,事實往往與公共期盼截然相反。對于生產日期被隨意涂改一事,我相信完全可以用技術手段來解決。或者,工商行政部門應該對丁酮的銷售進行限制,或者,讓生產日期的印制更加“牢固”,比如說,易拉罐和紙盒可以用鋼印,塑料袋可以用鏤空……不是所有的食品安全問題都如地溝油鑒別方式那樣難以尋覓,有些時候,權力只要多動一動腦筋,就會有相應的對策。針對“永不過期”的食品,權力完全能夠找到解決辦法。
可是,另外一個沉重的話題也隨之而來,我們的食品安全問題何時能得到根本上的解決?答案似乎是“遙遙無期”。2010年9月,最高法等4部門通知要求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要堅決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今年7月3日,國務院印發了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5年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這是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可以看到,無論是在行政管理層面,還是司法層面,政府都進行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食品安全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大廈的建立,需要從添磚加瓦開始。食品安全問題,需要一項一項的解決需要從治理涂改生產日期開始逐一解決。高調需要唱,但更需要具體問題一個一個的解決;態度需要表明,但僅有搖旗吶喊遠遠不夠。希望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能夠從蒙牛涂改生產日期中吸取教訓,腳踏實地,步步為營,認真處理好每一個問題,挽回食品安全領域已經喪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