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拎28萬現金徒步到四川災區挨戶發現金。
一個經世濟國的商人,是必須知社會正義這個道的。一個經世濟國的商人,是必須做社會正義這個道的。
不管我們的社會實踐有多艱難,利潤的獲取有多不容易,完成了資金積累的成功者,如何運用手中的貨幣資源,是考量他能否再次升級,把自己的經濟理念升華成社會正義的修為點。
在茫茫商海中,我發現了他--賴金土。
他的覺悟和修為讓我五體投地,奉為楷模!
原文鏈接:http://news./a/20080531/000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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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評論12條
別名發表于2008-05-3114:151樓
給災民發放現金固然是個好事,但是這位商人老弟你的意圖何在?你哪有那么多的時間到災區發放現金?你又為什么不默默的直接捐贈紅十字會那?這也許就是南方商人的聰明之舉吧。別的我不想說的太多,大家自己想想這位商人為什么要這么做?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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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凱發表于2008-05-3116:272樓
這位訪客盡可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要腹誹,有很多借口的。但實踐檢驗的標準只有一個:做道!不管人家意圖何在,人家做了。沒有浪費您寶貴的睡覺時間去做了,人家的知行合一的水平就在腹誹流之上。默默的捐助和身體力行誰更好,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評價。直接捐贈十字會就是更好?只怕紅十字的工作人員都不敢這么說。這位商人為什么這么做,我不想知道,但我知道他比你的境界,高了不止一個層次。起碼我知道他叫賴金土,你呢?發我深思.
[原帖]訪客2008-05-3114:15
給災民發放現金固然是個好事,但是這位商人老弟你的意圖何在?你哪有那么多的時間到災區發放現金?你又為什么不默默的直接捐贈紅十字會那?這也許就是南方商人的聰明之舉吧。別的我不想說的而太多,大家自己想想這位商人為什么要這么做?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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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序發表于2008-05-3123:303樓
很贊同鄧兄的觀點啊!俗話說: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我們不用去猜測文中主人公的意圖,但是他的做法確確實實讓災民得到了實惠——非常到家的實惠!僅憑這一點,他就是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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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發表于2008-06-0108:384樓
把發錢當成生意,實際考察誰最需要,然后,成交,他這么做,幫助就很具體,也節省了紅十字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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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元發表于2008-06-0109:075樓
偉大的民族!偉大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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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發表于2008-06-0117:306樓
不好意思,各位仁兄。可能我所做的遠遠不如老賴,也可能我的理解是錯誤的。但是,我感覺老賴還是存在一些不明因素,一個企業的老總工作是日理萬機的,他完全可以把捐款通過紅十字會轉交災區,把發放錢款的時間節省下來打理繁忙的事務,為什么他偏要自己去挨家挨戶的發放那?我只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注:我可沒有貶低老賴的意思!(編者注:賴金土出生于70年代,叫他小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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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龍發表于2008-06-0210:347樓
好文章,分析合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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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元發表于2008-06-0413:038樓
體現了,人性,情感,精神。最終高于奢侈,迂腐的金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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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發表于2008-06-0416:219樓
不應該把商人和慈善家硬拉在一起,這樣會誤導大眾對廠商真面目的認識。這位爺到處派發現金,值得稱頌,但是他派發現金的時候是做為一個有慈善心的公民面貌的,而非是做為一個廠商面目出現的。斂財的是廠商,散財的是慈善家,兩者捏不到一起。不要一廂情愿地幻想把社會責任這頂桂冠強加于廠商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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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凱發表于2008-06-0416:2710樓
那你把賴金土定義成商人還是定義成慈善家?不會你說他正面是商人,反面是慈善家吧:)人為割裂?
[原帖]訪客2008-06-0416:21
不應該把商人和慈善家硬拉在一起,這樣會誤導大眾對廠商真面目的認識。這位爺到處派發現金,值得稱頌,但是他派發現金的時候是做為一個有慈善心的公民面貌的,而非是做為一個廠商面目出現的。斂財的是廠商,散財的是慈善家,兩者捏不到一起。不要一廂情愿地幻想把社會責任這頂桂冠強加于廠商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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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清平發表于2008-06-0700:3311樓
賴金土舍近求遠的做法,應該反思和反省的是紅十字等“慈善公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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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凱發表于2008-06-0700:4212樓
正是如此。危機面前,機構決策人的反應不一定比普通老百姓正確。而且我們知道,中間環節越多,產生官僚主義的可能越大,腐敗的機會越多。
[原帖]張清平2008-06-0700:33
賴金土舍近求遠的做法,應該反思和反省的是紅十字等“慈善公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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