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晉江商人賴金土,提著28萬元現金徒步進入地震災區,挨家挨戶給最困難的群眾發現金,從幾百到幾千元不等。據報道,5天才發放6萬多元。賴金土說,錢要發到最需要的人手上。
【觀點碰撞】
老總到災區發現金沒必要。災后重建是個長期過程,有關部門掌握的情況更廣更全面,我們需要“全國一盤棋”的大局意識。——王小梅
徒步災區發錢其實是一個極端強烈的信號和拷問:他們為何不信任、乃至拒絕那么多的慈善機構、組織?是否操作透明度不夠,失去了一些捐款人的信任?——江壘
賴金士的善心令人敬佩,但選擇的方法太過笨拙。照他發錢的速度,發放28萬元至少得20天時間。20多天時間若一心經營,又能賺來多少錢呢?賴先生的慈善行為,花費的成本太過高昂。——張良
賴金土不僅用錢,也自己用“腳”去慈善,讓溫暖抵達最困難災民心中,成為他們擺脫絕望的精神支撐。這才是慈善的終極意義:精神守望,扶貧救弱。——朝陽
應及早出臺慈善法規,規范捐贈人、受贈人的權利義務,加強對慈善機構的法律監督。——董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