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專業(yè)機構鑒定,廈門機場海關此前在入境旅檢渠道查獲的2件動物角類制品為高鼻羚羊角制品,總重364.87克。
據介紹,此前,一名旅客經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入境,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現(xiàn)場關員在行李箱底部發(fā)現(xiàn)2件用錫箔紙、塑料袋和衣物層層包裹的動物角制品,經鑒定均為高鼻羚羊角制品。高鼻羚羊,別名賽加羚羊,屬于我國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廈門海關提醒,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fā)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物種證明外,任何貿易方式或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孫春燕 通訊員 謝臻)